存在非是其所是的存在,这是可以肯定的。主观意识所感受到的存在,在空间上是有限的,但在数量上却是无限的,因为空间具备无限可分的性质,这是相互矛盾的。存在的本体不是所感受到的那样,所以存在要么是无限小的,要么是无限大的。
因为现实存在的无限可分性,所以存在是唯一的。存在是实体,实体非无,内在坚实,不可再分;空间是可分的,空间具备虚无的性质,所以实体是无空间的,所以是无限小的。存在具备唯一性,不可分性,无限性以及永恒性。
永恒的存在是不变的存在,变化无外乎聚和散。空间有限的存在既可聚合又可分散,无限大是为大的极致,再分散下去也毫无意义,所以无限大的存在不可再分;同样无限小是为小的极致,同样不可再聚。但是无限小的可分,无限大的可聚。不变的存在既不可聚,又不可分散,所以既是无限大又是无限小的,或者说存在的本质是无限大和无限小的统一体。分离和可分不同,分离是一种存在的膨胀性变化,而可分意指存在的复多性质,与分离对立的是聚合,与可分对立的是不可分,可分的是复体,不可分的是单体。分离和聚合是变化,而可分与不可分是变化后的果,不可再聚的是不可分的单体,不可再分离的是可分的复体。如果存在为一,那么聚合到极致的单体其密度无限大,故为有;反之,分散到极致的复体密度无限小,所以为无。
存在是存在的现象和存在的本体的统一,前者是影像,后者是实体,但实体是无限小的,影像是无限的。实体具备本质,却无显象,影像亦是有外无内。整体的存在非单一的有,亦包含无,或者说内有外无以及内无外有方是整体的存在。存在具备实体,但非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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