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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斯蒂芬·金写作观,价值320万,但是今天免费!

《写作这回事》:斯蒂芬·金写作观,价值320万,但是今天免费!

作者: 园烟向晚 | 来源:发表于2017-12-10 23:37 被阅读0次

    这个观念也许无法直接带来几百万,但能避免你的作品在简书无人问津。

    斯蒂芬·金写过《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闪灵》等40多部长篇小说。

    今天我今天想介绍他的《写作这回事》。对于小说新手,这本书简直就是《九阴真经》、《九阳神功》!

    写这本书时,斯蒂芬·金出了严重的车祸,但是依然坚持写完15万字。用他的话说,写作对他有意义。

    斯蒂芬·金也许是位写作狂。他开始一本小说,就会一直写,不休息,直到写完。

    但是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工作狂,因为在他眼里,写小说不是工作,写小说是小孩的游乐场,大人的英雄联盟。他可以通过写小说体现无数种人生,比如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病态读者。

    他之所以能够享受写小说的过程,是因为这样一个观念:

    “故事不是纪念T恤或是掌上游戏机,它们是遗迹,属于一个未被发现但已经存在的世界。作家的工作就是利用他工具箱的工具,把每个故事尽量完好无损地从地里挖出来。”

    这个观念成就了《魔女嘉莉》。

    《魔女嘉莉》是斯蒂芬·金的第一本畅销书,卖了40万美金——1973年代的40万美金。

    故事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最重要的是什么?

    《复仇者联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特效炫技、背景音乐?还是钢铁侠、黑寡妇、绿巨人?

    当然是钢铁侠、黑寡妇、绿巨人!

    读者阅读一个故事,就是跟着主角一起哭,一起笑。

    为什么读者会追随一个主角?

    因为有同感、有共鸣。如果你考试挂了,你看那些落榜学子的惆怅就会内心凄凉。如果你失恋了,你看《东京爱情故事》就会哭得很惨。

    什么原因带来共鸣?

    真实。只有真实的经历、真实的反应才能引起读者共鸣。所以,故事的主角应该尽量真实。

    那么我们如何创造一个真实的人物?

    我一直认为写故事最好玩的地方是构建人物。我对写故事最初的迷恋,起源于构建人物的快感。

    我是个控制欲很强的人,自习的时候都要把笔、面巾纸、本子排列整齐。

    所以,观看这些可爱的女孩、清新的少年在我创造的世界里为爱痴狂,充分满足了我的支配欲。

    这种支配欲开启了我的小说之旅,也结束了我的小说之旅。

    这就像手里抓着一把沙子,先要伸手抓,沙子才会到掌心。后要放松手,沙子才不会流失。

    幸运的是,我看了这本书。

    斯蒂芬·金吹完自己的坚持和幸运后,说了一个重要的观点。

    他说,我们很多人沉沦于写提纲、写人物小传,但其实,很可能,一开始你并不了解你的人物。

    人物是活的,不是我们创造的。

    说实话,我们只是把他们慢慢挖出来,展示给读者,我们不是上帝,也不会缔造真实的人物。

    你的主角,你可能不认识他

    斯蒂芬金说,有一天他忽然将校园欺凌和念动力结合到一起。想想看,一个被欺负的小女孩拥有了奇异的能力。然后他就开始了创作。

    他写了很多字,大概有几万字吧。但是他放弃了,因为他发现这个故事很长,要十几万字才能写完。斯蒂芬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投稿《花花公子》这类杂志,补贴家用的,如果稿件太长,杂志就不会要了。

    而且他发现,校园小女孩的事情对一个大男人来说,细节并不清晰,太多未知阻碍了创作。

    斯蒂芬金这个故事有没有写出来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个故事叫做《魔女嘉莉》。

    1974年,《魔女嘉莉》成为畅销书,自此以后,斯蒂芬·金一举成名。

    《魔女嘉莉》不仅仅给他带来了40万美金,还彻底改变了斯蒂芬金对于写小说的看法。

    斯蒂芬·金一开始并不知道嘉莉是个什么样的小女孩,随着故事的发展,他才了解,嘉莉脸色苍白、被同学欺负、被妈妈虐待······

    主角真实存在过,他是活生生的。一开始你可能不熟悉他,但是随着挖掘过程推进,你会看见一个完整的人。

    写作是场冒险

    你有了灵感,你记录下来,写了开篇,之后呢?

    之后就是一场冒险,你也不知道笔下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们会一点点破开身上的衣服,连内衣都脱掉,展示最健硕的身姿和最复杂的内心。

    作者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把看到的内容展示出来。

    你在挖一个文物,要慢慢地、耐心地等它出土。

    当然,限于我们的知识水准、写作技能以及小说的体裁特征,这个文物出来以后,通常都有些破损。这没关系,能把他挖出来就是丰功伟绩。

    当然,你别把兵马俑变成一团泥巴,否则全中国人民都不会放过你。

    忍不住叨叨两句,我上个月开始写《天眼》,虽然现在不更新了,但是每天早上都会写,打算写完修改好再发简书,对得起读者。

    写《天眼》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芭比娃娃的死亡之谜,在写作过程中,我发现这个人物变了。我一开始设定的非常单薄,她就是个悲剧,从小妈妈去世,跟着禽兽继父,遭遇不测,后来被前男友逼的自杀,变成厉鬼。

    但是写着写着,我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人是有感情的。她变成厉鬼蚕食灵魂,却依然深爱着大学时期的男友——帅小伙。因为这情思,每个场景都复杂了。我写她要吃主角,脑子里却冒出她抬头张望帅小伙的眼眸,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还有芭比娃娃的继父,我想把他纯粹写成一个坏蛋,但是他的出场就改变了我的看法。

    芭比娃娃的母亲死后,父方母方没有亲戚愿意抚养她。只有她的继父,坐在冷凄凄的客厅,满脸沧桑,一根一根抽着烟。他痛苦而纠结,但是最终还是承担起抚养芭比娃娃的责任。他要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挣扎——恋童癖,于是开始疏远芭比娃娃,只在背后默默关心她的生活。

    我不知道写到最后他会变成什么样,但是至少现在我是理解他的。我知道他很无奈,而且,绝非我最初设定的变态。

    唉,这些主角一个个的都不听话了。

    城市套路深,赶快回农村。

    end


    我是园烟向晚,爱读书的法律人。

    思维改变人生,这篇文章,送给还在奋斗的你。

    作品汇总园烟向晚作品集(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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