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
2001年9月24日凌晨2:30完稿于成都郭家桥。
随后首发表于天涯论坛,成为该论坛2001年点击和回复均最高的散文帖子。
之后被2001年秋和2002年的网络世界广为转载。
2002年初,
入选“搜狐汉青文学大赛”散文大最佳作品之一,
录入《一生最美一文》结集成实体书出版。
《爱如烟花,只开一瞬》
作者 雷立刚
○ 那年烟花特别多
八年以前,我爱上了一个女子。
那时候,其实都还是小孩,我念大二,她念大一。
时间过去得毕竟已经太久,只能记起一些羽毛般飘浮的片断,印象最深的是和她一起去新都县的乡下找一个算命先生,那时跟她认识刚刚两个星期,手都还没有碰过。
我们背着行囊,像来自千里之外的远方的客人,去的却只是距成都二十余公里的乡间。
我们的打扮怪异而新潮,那时我刚刚二十出头,还是桀傲不驯的年龄,像很多爱画画的人一样,我的牛仔裤永远洗不干净,东一块,西一块,有着各色的油彩,她笑我是故意弄上去的,其实不是,画过油画的人都知道,稍不注意,衣服裤子上就会粘上颜料,免不了的。
不过,膝盖部位的那个破洞确实是我故意割的,但我死活不承认,我说是一次旅行时被荆棘划破的。
而她则的确是那种很会打扮的女孩儿,而且看起来比我成熟,一点不像大一的新生,后来我们正式谈恋爱,不少人都说,你怎么找了个比你大的作女朋友,其实她比我小一岁。
话说回来,在那次新都乡间的旅程里,她还不是我的女友。
因为走错了路,我们返城的时候,天已经快黑,路过一户农家,他们正好在放烟花,是那种逢年过节常见的一根棍子般可以射出简单花样的普通烟花。
那时还没有禁燃爆竹,无论城乡,遇到红白喜事常放些烟火,记忆中,那年烟花特别多,我迄今也不知道那户农家为什么会放烟花,但我记得那些转瞬即逝的花儿很美。
回到学校,已经十点过了,我们都舍不得就这么分开,在女生寝室楼底下第一次手拉着手,傻傻地站在树荫里,直到十一点,大楼即将关门,她的背影才消失在楼梯口。
从那一刻起,我想我爱上了她。
但她爱上我似乎要晚几天,我们开始一起上晚自习了,有一次,我故意在草稿纸上写满她的名字,然后装做去上厕所。
我想,我离开的那一阵子,她肯定会看我的草稿纸,然后便会以为我在走神,在满脑子想着她,我猜她会感动。
等我回来,她果然看了,并很不相信地看着我笑,说,这又是你的诡计吧。我说,才不是呢。她半信半疑,但依然被感动了。
因为我清楚那其实只是一个小花招,所以那件小事长期都未曾感动我自己。但是,直到今年七月以后,我才突然发现,那样的花招是多么让我珍惜,因为我再也没有搞那种诡计的心力了。
我异常清晰地感到,即便再喜欢一个女子,也绝对没有费那些心思的兴致。
有些东西只能经历一次,相同的花招,一次之后,你就懒得再玩,或者即便再玩,也没有了最初的激情。
……激情像烟花一样在最缤纷的时刻消逝,在最灿烂的瞬间凋零,爱如烟花,只开一瞬,这叫我们要怎样才能再相信爱情?
○ 淡水河边的烟火晚会
我和那个女子,从93年到95年,有过一生中最纯真的时光。
我们曾一起爱上郑智化的歌曲,她最喜欢听我唱《让风吹》,但那首歌卡厅里一般少有,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唱的是郑智化的《淡水河边的烟火晚会》。
淡水河在遥远的台北,我们当然没有去过,于是就自作主张,将每一个喜欢的地方,霸道地命名为淡水河,将每一种接近烟火的光亮,都命名为烟火。
因此我们参加了两次“淡水河边的烟火晚会”。
一次是在天主教堂,93年12月24日,我们一起去教堂里过平安夜。那里在做弥撒,人流如潮,水泄不通,刚刚拼尽力气为我和我的女孩找到教堂里的一个立足之地,就有教士举着圣灯和圣水过来,那圣灯的烛光摇曳,我们说,它多么象烟火。
另一次是在西南民族学院,可能是94年,过彝族年,民院的彝族学生在操场举行盛大的篝火晚会,我和我的女孩一起去凑热闹。
那个夜晚的天气应该很冷,尤其是在操场边的石凳上,寒风猎猎,令我们始料不及。
我把我的外衣给她披上,然后自己去篝火边跟着别人跳,她开始只是远远地坐着,看着我笑,我一次又一次地喊她过来,她后来终于也加入进来。我们牵着手,围着火,笑容象烟花一样绽放。
对了,还有篝火,篝火也象烟花,它燃的时间稍微长些,但最终还是化成了灰烬,
就在那第二次淡水河边的烟火晚会后不久,我听一个伤过心的人说起一些关于爱情的秘密,她说许多年来有着这样的传说:
爱情很容易变老和变质,一般两年,就会憔悴不堪,一般七八年,就将彻底破碎,或者转化为别的感情,比如亲情,比如同情……
我不怀疑这种说法,但我曾一直抱着侥幸,侥幸地想,我的爱情或许比旁人的浓些,或许是独特的爱情,不会重复所有情侣的轨迹。
但是,我错了。
我在错误之后,才明白,每一个人都会觉得他或者她的爱情是独一无二的爱情,是最坚固的爱情,但其实,所有的爱情都只能坚固到某个份上。
人有多么爱自己,就有多么爱他的爱情,只是,爱自己是永恒的,爱他的爱情,却是有时限的。
什么时候连最后一丝激情都耗尽了,爱情也就没了。
我们果然也未能逃脱爱情的规律。
在六年前,我和那个女子相爱两年之后,彼此都感到疲惫,很累很累,于是分手。
那应该是95年中秋节前后,我们撕毁了最珍惜的一张合影。
那是我的正式的初恋,我在那场初恋过后,第一次失去了爱情。
她曾经那么深地爱过我,然而却依然说散就散。
回忆因破碎而美丽,我从此对完美的事物心存戒意。
……淡水河边的烟火晚会,去年相守的人今年或许已在天涯,既然爱的那么深都可以变作路人,这叫我们要怎样才能再相信爱情?
○ 爱比烟花寂寞
在我第一次失去爱情约摸三个月后,我有了第二次爱情。
有意思的是,我的两次爱情,爱的居然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说,我和那个女孩在分手三个月后,重新走到了一起。
仿佛是第一次爱的延续,但我们都知道,我们开始的其实是另一段恋情。
然而,你只要很深很深地爱过了一次,你就永远也不能再那么深地爱任何人了,哪怕面对的就是你当初最爱的人……
有些行为是不可重复的,或者说,有些行为只在特定的年龄段才可能发生。
爱情其实很象地下的煤矿,它们经由数亿年的沉淀,才千辛万苦地由无数郁郁葱葱的树木化成,而一旦开采起来,却用的那么快。
激情象大火熊熊燃烧,很快就会把一个人心中贮备的煤矿烧完,而那时,即便你曾经深爱的人再次来到你的身边,即便你的理智仍然在催促你去爱她,但是,你去哪里找新的煤矿呢?
煤已经用完了,火,也就只好任它熄灭。
人世间最无奈的事莫过于此,你以为你可以像以前那样去对她好,但其实,已经不复可能。
我们的爱情因此而显得异常平静,它的周围笼罩着浓郁的亲情,亲情使爱情无法呼吸,它比烟花还要寂寞。
在我和那个女孩从最开始相恋算起的第五年,我们其实已经疲倦,只是因为惯性、或者懒惰,我们谁也没有精力去再重复一次别的爱情,所以依然在一起。就这么又一路走下去。
到了第七年,我们互相凝视,我是她的男人,但我仿佛更像是她的哥哥,或者弟弟,或者父亲。
她是我的女人,但却仿佛更像是我的姐姐,或者妹妹,或者母亲。
总之,什么都像,就是不像爱人。
于是,在第八年,我们再次分开。
我和那个女孩,在一起八年,竟然感觉比养育自己二十余年的父母还要熟悉。
我怀疑,人与人之间,太熟悉了,免不了就要攻击,子女总容易对父母不满,也是这个道理,只是他们之间有着血缘,无论如何总是割不断的。
而过于相爱的人,必然会过于熟悉。然而终究不是血亲,如果没有孩子或者其他利益上的纽带,那就只好分离。
曾经爱的越深,就会越不甘心,就会撕咬得越发血肉模糊,留下很深的伤,深到已经看不到伤痕,如同根本没有伤过。
那时,才是真正的麻木,才是真正的无所谓,才是真正的对爱死心。
才是真正完全平静地面对从此陌路的昔日恋人。
……当伤口恢复得如同从来没有过伤口,一切仿佛平息,
只是偶尔会感到爱比烟花还要寂寞,
如果我们曾经真的深爱,为何最终还是不能天长地久,
这叫我们要怎样才能再相信爱情?
2001年9月22日,23日,24日,零星写作。
2001年9月24日凌晨2:30完稿于郭家桥。发表于天涯论坛,成为该论坛2001年点击和回复均最高的散文。
2002年初,入选搜狐散文大赛最佳作品,录入《一生最美一文》结集成实体书出版。
2017年8月6日,雷立刚整理旧作翻出,于常凯申将军飞离大陆处5公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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