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J,遇见W,我们就叫她W吧,的时候,W才17岁,已经是全国最有名的城市中最有名的俱乐部的常客了。因为W的名气,这座俱乐部汇集了城市的各路名流,从富豪、制片人到艺术家、名演员,除了她父亲,美国戏剧大师、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从来不涉足。大师在她3岁时,离开了她和她的母亲,和另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
论家境,J家算殷实富裕的中产,但比起W显赫的家世,J无疑是自卑的。家人把J送进城市有名的高中,由于青春期的叛逆,他屡次被开除。不过J很快发现了他对写作的兴趣,报名考上了本地最有名大学的写作训练班,师从名师。尽管起初有点艰难,但很快文学天赋就找到了他。阅读时他如饥似渴,写作时他如鱼得水。然而你知道的,即使再有才华,在出版业博得地位名利,没那么简单。
很难说,大师之女的身份是不是J爱上W的其中一个原因。我们不能忽略这一因素。人人都知道,著名的演员丹尼尔·D·刘易斯抛弃了大众心中的女神阿佳妮,转而投向了丽贝卡·米勒的怀抱,火速生儿育女,因为后者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阿瑟·米勒,美国史上最著名的剧作家之一。阿佳妮纵使是法兰西第一美人,不过是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移民后代罢了。W的父亲,毫无疑问,比阿瑟·米勒的地位还要尊崇。有志于文学事业的J来说,W身上有神的痕迹。
但不可否认,W本人比绝大多数名人之女更美丽、可爱。即使头顶没有父亲的光环,她也会成为城市的焦点,J也会爱上她。J被朋友带着去俱乐部。别每天窝在打字机前面,出去抽抽烟,喝点酒,然后找几个妹子乐呵乐呵,生活多美好,不是吗?俱乐部里灯光旖旎,俊男靓女觥筹交错轻言慢语,然后,J看见了W。
没有人知道那天具体发生了什么。后来的他们闭口不言。我猜,W出现的那一刻,灯光亮了。因为之后只要有机会,J就会约W出来,一起见面,看电影,吃晚饭,在街道上溜达。那时城市没有现在这样多汽车,也没什么红绿灯,男人大多穿着衣冠楚楚的西装衬衣,扎着领带,女人穿着过膝的裙子,头发烫成大波浪。那时J23岁,而W17岁。
J没有想到会爱上她。本意是去看大师的女儿,结果发现了一位美貌惊人、性格活泼的黑发少女。简直是意外之喜。J崇拜文学大师。譬如他路过福克纳的家乡,他会惊喜地写信给朋友;比如他拿着小说去拜访海明威,后来还经常保持和他通信。多年以后,J被全美国的青少年崇拜,也称为许多人的偶像,他依然保持着对大师及大师之物的崇敬之情。但W,即使她不是大师之女,J也会爱上她。她值得。
J拿出正在写的小说,还有以她为主角的小说。W看了从沙发上跳起来。“你将来肯定会写出非常棒的小说!”她断言。他们如此年轻,对未来充满憧憬,类似大言不惭的话总是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而他没办法像这样夸奖她,她已经处在巅峰,今后只会活得更好,无需有什么本质的改变。除了他内心有个蠢蠢欲动的小愿望,希望她嫁给他。
然后战争来了。其实战争一直持续,发生在海洋的对岸,几乎卷入了世界上的主要国家,人民痛苦,呻吟,哀嚎。现在,战争把美国拉进来了。所以J报名入伍,开赴欧洲。走之前J说,我会每天给你写信。
这一生,作为作家,J最喜欢的通讯方式就是写信。他讨厌絮絮叨叨的电话,讨厌过于精简的电报,也极少和人当面聊天。最好的通讯方式就是写信。字斟句酌,表意完整清晰,不引起误会。写信的过程中,你还能发现隐藏在内心的观点。最重要的是,往来大西洋两岸,写信是唯一能够表达J内心澎湃的爱的媒介。
他做到了承诺,每天给她写信。她有没有及时回信,不是很清楚。大概一年以后,J寄出他近期的几封信之后,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她:当代最著名的电影大师Z和著名戏剧大师之女W喜结连理。犹如五雷轰顶,而后愤怒失控。但远隔大西洋,他只是个军人,而Z是享誉世界的电影大师,J无能为力。他把愤怒转化为仇恨,终身视W为仇敌,并同时恨上了电影,以至于他禁止平生所有著作被改编为电影。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但更令人悲伤的是,这个故事是真的。J(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后来果然以写作成名,他唯一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代青年的文学圣经。他毕生没有原谅W(乌娜·奥尼尔)和Z(查理·卓别林)。
在晚年流露的信件里,塞林格这样写道:“我可以想象他们夜里在家的样子。卓别林头发花白,全身赤裸地蹲在衣橱顶上,拿着手杖摇头晃脑,像只死老鼠。乌娜穿着宝蓝色的外套,在浴室里发疯似地鼓掌。”真是刻薄到骨子里了。
刻骨的爱,果真会转变为刻骨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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