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为难的时候,权限范围之内尽力一帮,是举手之劳,也会让良心上得到快慰。
下午3点多,YL公司的的一车货到了,检验员来验活,却发现检具并没有随车带来。
按规定,没带来检具验不了货,检验员是可以拒收产品的,这一点毛病都没有。
可是,产线上急需要用这几种件。司机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交货,不知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打电话给老板请示。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这种情况一般只需要质量经理一句话就可让步接收,把货卸了先解决急用,第二天拉检具来补验。
于是YL老板和质量部领导沟通,但领导正在开视频会议,打过去的几个电话马上都被挂断了。
解决不了迫在眉睫的问题,无奈之下她打电话找到我,问我能不能把产品给确认一下,可以先把货收下,明天中午再来补验。
我知道她找到我也是实在没别的办法了。想几个月前,她们的这几个产品交货时因为三番五次没有做全检标记,我向上反馈了这个问题并要求退货返工。想着只是给她们提醒一下长个记性,结果质量部毫不客气最终以处罚YL500元从货款中扣除终结了此事。
我事后感觉非常过意不去,多大的个事退货敲打一下就好了,不至于用扣货款的形式处罚,谁挣点钱都很不容易的。
事后我还向她解释了我的初衷,只是警告一下引起重视,处罚确实重了,望她体谅。她说没关系没关系,几次忠告都没有当回事去严格执行,确实该罚,过去了就不再提了。
批产后的近半年多,我们一直没有因为产品的事联系过。她们的供货质量还可以,没有需要评判的疑异存在。
再说今天这事,几个产品都是我负责开发的,各拿出来几套在产线上试焊一下,上总成检具验一下合不合格就可以马上确认单品质量状态,这是最简单的确认法,也是我权限范围内可以做到的。于是我答应她马上卸货拆包进行产线验证,她连说几个感谢,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通过现场产线验证最终确认这些产品确实没有问题。司机卸货后高高兴兴地开着货车走了,我也感觉到良心上一阵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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