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英国文学家C.S.路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为二十世纪伟大的基督教思想家,他的作品具有深刻的智慧洞见与理性光芒,非为专家教授所写,对一般大众具有极大的影响力。《返璞归真:纯粹的基督教》一书成书于二战期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遭受纳粹轰炸时,路易斯多次应邀到英国皇家空军基地和英国广播公司(BBC)就人类面对苦难和死亡如何坚定信仰发表演讲,极大地鼓舞了英国军民的士气。他在英国广播公司的讲话后来结集出版,便是这本《返璞归真》。
本书分为四部分,“是与非——发现宇宙意义的线索”、“基督徒的信念”、“基督徒的行为”、“超越人格——三位一体教义初阶”。曾经出版过三个单行本,其中前两篇合成一个单行本,连接比较紧密。前两部分主要论述方式是从道德论证证明上帝存在,接着从有神论转成基督教信仰的一神论,开始介绍基督教信仰。第三部分讲述了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行为意涵。第四部分转向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观点,也就是三位一体的教义。
本文无意于将C.S.路易斯的观点进行完全总结复述,读者自然可从阅读中获得其思想的一两点亮光。事实上,因为中英文翻译、时代距离以及文化背景的缘故,读懂书中全部的思想观点与象征比喻是困难的(即使C.S.路易斯尽力解释,但彻底理解三位一体的奥秘仍是困难的),但其中的某句话、某个观点令你耳目一新或有击中要害的感觉,那么本书的阅读就是非常值得的。校园书房出版社出版的林鸿信老师的《纳尼亚神学》第3章《这就是基督教》对路易斯的《返璞归真》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和整体的解读,在此不作赘述,对C.S.路易斯的思想感兴趣者可自行购买或借阅。
在写此文时,一位高中老师在我家做客,看到了我桌上摆着的基督教的书籍。他忽然转过来严厉地问我:“你如何证明上帝的存在?!”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没办法证明,理性不可能证明上帝的存在。如果真有一位超越万有的存在,那么祂的存在是无法被理性所完全印证的。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上帝的存在原就显明在人心里,藉着所造之物叫我们可以晓得。在基督徒看来,万物和人心的道德律都在诉说上帝的存在。而这一点,在无神论者看来是费解的。但C.S.路易斯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以护教学的方法来讲述信仰,从全人类共有的基础出发,从是与非的道德律出发,沿着这样一条理性探求之路走向超越理性的基督信仰。
窃以为,本书留给笔者最深思考的部分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关于救赎的思考。路易斯自己的一生经历了不可知论再到有神论最后到基督教信仰这样一条漫长而艰难的切问求思之路。其中的逻辑思考并不复杂,他从全人类共同的是非判断标准出发,证明确实有一真实客观的判断标准存在(可以称这一标准为人性规律),而后论及人性律的背后必定有一位创造者。而后,C.S.路易斯从“人人都知道应当行的,人人却不按照去行的困境”指明人人都落在罪中需要救赎,但人人都无法自救。因此自然而然指向基督教信仰中那位完美的救赎者。其中他以通俗的话展现了这个逻辑,你可能会觉得有点饶舌:“实际上,唯有好人才能够悔改。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唯有坏人才需要悔改,唯有好人才能够完美地悔改。人越坏,越需要悔改,也越不能悔改。唯有完美的人才能够完美地悔改,可是完美的人不需要悔改。”在这一断语下,我们都为自己内心的道德律所定罪,却也实际上失去了一切自救的可能。基督教的核心理念是:基督的死让我们与上帝和好,让我们能够从头开始。基督教信仰指向一个绝对的他者,给出一条他救之路。我不免想到路易斯创作的小说《纳尼亚传奇》首部曲中的埃德蒙,他背叛了自己的兄妹,投降邪恶的白女巫的一方。狮王阿斯兰为了挽回这个叛徒的生命,把自己作为祭物给了白女巫。代赎是这个故事的重要主题。根据小说中古老的预言,需要一位完全无罪的人愿意来代替背叛者。我们每个人都是小说中的埃德蒙,无力偿还背叛的代价,而耶稣基督为我们偿还了。
“救赎”的主题是西方文学的重要主题,西方文学作品在表达罪的同时,也都渴望了对救赎的渴望。自圣经始,雨果《悲惨世界》中对人道主义的推崇,再到托翁的“道德自我完善”,再至妥氏的《罪与罚》,还有20世纪的戏剧《等待戈多》中那种几近绝望的等候,再到艾略特《荒原》中对现代文明的再思考。在这个苦难世界深深的不满里,人类从没有停下对救赎之路的探问。基督信仰告诉你说,上帝道成肉身,背负你的罪,为你而死。你听见的时候只感觉这是天方夜谭,因此不假思索地把他丢弃。可是,万一真有这么一回事儿呢?你可以以一个赌徒的心理尝试着接受这份信仰,如果这是个谎言,你赌输了,却赢了充满盼望的一生,是“单赢”;如果这是真的,你不仅赢得了今生,还赢得了永生,是“双赢”。
其二方面我想谈一谈路易斯所言的“大罪”,也就是骄傲或自负的罪。在他看来这一种罪世上无人能够避免,每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这种罪都会憎恶。他在书中写道:“这种罪我们犯的越多,对别人犯的就越憎恶。”在论述“大罪”的这一节中,路易斯告诉我们,若想检验自己的骄傲究竟到何种程度,最简易的办法就是问自己“别人对我冷眼看待、无视我的存在、干涉我的事务、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模样、在我面前炫耀时,我会怎样厌恶?”我想我会无比厌恶,甚至会愤怒与怨恨。骄傲本质上一种自我中心的罪,一个人所关注所在意的完全就是自己,不归荣耀与神,也不会关注他人,眼里只有自己,活出了傲慢的模样。有人说,骄傲和自卑是一回事情,我从前不明白,但从自我中心的角度理解,我似乎明白了几分,自卑的人也是看自己,看自己比别人差在哪里,并不为别人的优点或好处祝福。在基督教道德中与骄傲相反的德性是谦卑。路易斯这样论及谦卑,他说:“如果你遇到一个真正谦卑的人……他不考虑谦卑,也根本不考虑自己。”一个牧师曾说,谦卑的人看别人比自己好,而自卑的人看自己比别人差。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人究竟以什么为中心,关注的究竟是自己还是其他。
当我把目光投向身边的人和事时,发现说C.S.路易斯所痛恨的这种罪却为现代人所肯定和夸赞。当人离开真正该得荣耀的那一位时,就喜爱把荣耀归给自己。我们很努力地为着自己的需要生活、工作,我们会得到肯定;我们建立自己的事业和名声,我们会得到称赞,几乎没有人会否定说“实现自我”有什么错误。巴别塔,旧约中的巴别塔却被认为是人心狂妄与骄傲的写照。那时,人们说,来吧,我们立自己的名。总觉得和如今的光景很有几分相似之处。我忽然发现一个恐怖的事实,在我每次为自己所写的东西沾沾自喜时,在我为自己作了某件善事而为自己的品行自得时,在我看到学生的进步而把荣耀归给自己时,我的骄傲漫过我身。就在我认为自己还不错没那么糟糕的时刻,我恰恰在自负的网罗里,这真可怕。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告诉孩子们你应当学习顺服,你应当拥有勇敢、善良、节制的品德,这样你才是一个优秀的人。表面看来这似乎没什么错,但孩子们却一不小心会走上自义的路。当他在外在的行为上达到上述种种标准时,却不想到自己是为要讨神的喜悦而如此行时,可怕的事情才真正发生了。骄傲的可怕就在于它让一个人即便是走在看似行善的路上,却也同时走在了灭亡的路上。圣经中法利赛人不正是这样吗?我想到三浦绫子笔下的阳子,那个被认为是全书中最善良温柔的姑娘,在发现自己是杀人犯的女儿时,选择自杀。在她的内心里,她所崇拜的是她自己,她希望自己在一切道德行为上完美无瑕,而一旦这个偶像崩塌,连活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我想,这在本质上是否也是一种骄傲呢?当我把视线投回圣经里,大卫王所犯的罪,就是奸淫和谋杀的罪一开始是否也是源于内心的狂妄与骄傲呢?圣经描述“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正值征战的日子,而大卫仍住在耶路撒冷,一大早起来欣赏自己王国的盛况。那个时候,他大概觉得自己权力滔天;那个时候,他大概把以色列王国的荣耀都归给自己了;那个时候,他忘记了在危难中搭救他的神。由此大卫带出来了奸淫和谋杀的罪并尝到了一系列恶果。求神帮助我们也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骄傲,并靠着神有能力来克服。
最后我以为书中特别值得一提的观点是关于行动的观点,在最后一章中有一小节的内容名为“我们来假装”。C.S.路易斯在本节中对我们的实践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也就是我们需要把自己装扮成基督。这听起来多么不可思议,甚至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要做一个伪君子吗?为了解答我们的疑问,他指出了两种不一样的伪装,一种是坏的,企图以伪装之物代替真实之物。而另外一种伪装是好的,终将导致真实的事情发生。路易斯所说假装就是后者。在行动上的改变和让步是一个小小的开始,是一个重要的选择。这个选择意味着我们让原本根深蒂固的“自我”退居一边,选择让基督来掌管生命。可是让“自我”退居一边究竟意味这什么呢?意味着我们直面自己骄傲与自我中心的罪性,意味着我们不再关注自己的需要、自己的行为、自己的益处,意味着在十字架上与基督同死。而这才是对自己的灵魂负责。在所有灵魂当中,有一个我们最清楚的,也是我们必须负责的——我们自己的灵魂。
对于路易斯深刻的思想我领悟得实在有限,对于宝贵的圣经真理我常常无法真正活出来。“自我的死去”听起来与这个世界那么格格不入,但圣经却说这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约翰福音12:24—25“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有一条路,是世界的路,它告诉你说没有罪恶、没有审判、没有神,你是你自己的王。另一条路,是十架的路,它告诉你说全人类都落在公义上帝的忿怒之下,唯有交出你自己,让耶稣基督在你生命中作王,让恩典在你生命中作王。而我只有感恩,因为上帝找到了我。也愿我们的眼光单单注视这位恩典的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