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
曾经初一,我还懵懂,不知道一个人的爱是可以分为多少金子的重量。金子不是所谓物质上的金子,而是品质上的珍贵。
最近,倾吐了太多对鹿晗的爱,倒是有点手足无措了。我本是很坚定地写着,写到自己真正要祝福鹿晗的那一刻完结。我曾自私地想着,若是我可以让这本书永远不完结,那该多好。可是,这是明摆着是痴人说梦。
痴人说梦,那梦境,是最幸运的幻觉。
隔着屏幕,爱上一个人,又可悲又幸运。
明明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很多的人,行色匆匆地路过离开。可是我们却总会不经意间爱上一个不属于自己世界的人。
一本书上曾写着:你爱上一个人,因为那个人身上有你向往的地方。
是啊,因为喜欢鹿晗,爱上鹿晗,他身上的坚韧、沉稳、耿直、善良……是我所想拥有的。我向往鹿晗一身的青春气息,骨子里的鹿晗,我爱到深沉。
爱,其实是个让人多开不了口的字,因为意义重大,可是却好配对鹿晗说。
的确,有人嘲笑我幼稚,嘲笑我疯狂。可是,我写的一字一句刻入心扉,而那些否定我的人,根本不会明白。
我有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感受。
我曾经就是不会深处喜欢一个人,可后来还是喜欢了,所以我写了《致鹿晗》。但是我不求这《致鹿晗》可以打动多少人,我只希望可以有更多人去喜欢鹿晗。
若真心去了解鹿晗,你的感觉会和我一样: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