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的定义
自由意志面面观(3).mp3
《自由意志面面观——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异同》第三讲
校对:加立&Jireh.k
文字:蓝海豚姊妹
现在我们进入到自由意志真伪辨的第三部分。前面我们讲了一些试图解决分歧的方法,我们也讲了一些问题之所在是在哪里,我们的结论是人是自主的吗?还是不是自主的?现在我们来第三部分“自由意志的定义”,自由意志的定义。当我们回顾教会历史的时候,发现问题并不那么简单,自由意志的并不仅仅是:我们早上起来,选择穿哪一件衣服,乘什么交通工具上班,午餐吃什么口味的食物,等等,自由意志的内涵要复杂得多了。我们先来看教会历史上至少有三种对自由意志的定义。
第一种,是经典基督教。第一,经典的基督更正教,就是宗教改革,相信人是有道德的选择,人是要负道德的责任的,英文称为free agency或者是moral agency。人是一个有自由的作为的,free agent人是要作出道德的选择和行动的moral agent,翻译这个词儿agency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包括真正的选择和道德责任。我再讲一次,正统的基督教,相信人的自由意志是包括人真正的选择和要负道德上的责任的,free agency的意思就是说,或者真正的自由意志的意思乃是说:每一个人的思想言语行为不是由于外在的强逼的,没有人强迫人的,人所做每一件事都是出自内心的自愿out of his own heart。人的行为或善或恶,都是发自内心。换言之,人的性情或者人的本性如何,就决定人的思想言语行为如何。《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九章第一节说:“上帝使人的意志有天然的自由natural freedom,或者说有本性上的自由,既不受强迫,也不受任何本性的绝对必然性影响,决定向善或向恶”,其实上帝造人时候,人的本性就是要选择的而且要负责任的。继续下面的讨论,我们必须要先把握这项的原则,就是人所有的思想言语行为,都是出自人的内心或者是按照人的本性。
第二,所有相信人有自由意志的基督徒,同时也相信宇宙中,次因(第二因)是真实的存在的,次因——第二层次的成因——第二因,是指宇宙中导致事情发生的因素,包括人的内心行为,别人的思想,自然力和其他因素,都影响着事情如何发生的。我们相信次因(第二因)是真实的存在的,次因的运作、影响而且决定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苹果从树上掉到地上。那次因呢,包括有没有风吹呀?地心引力、万有引力,这个苹果本身是个太熟了?等等,这些都是次因。而这些次因呢,使苹果掉到地上,是一个所谓偶发的事件,因为都要靠这些不同的因素而发生的。然而,那些接受基督教改革宗教义的经典的基督徒,他们相信次因的运作——风吹,苹果太熟了,是因为上帝在宇宙中在永恒里就已经设立了这些的次因,并且在至高之处掌管这些次因。毫无疑问,宇宙中一切事情的发生,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种方式等等,都在上帝的预定的掌管中,然而,导致事情发生的次因同样也真实存在的,次因之所以真实的存在,是因为上帝设立了它们。《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告诉我们,上帝从万古以先以他自己的旨意按着他最智慧、最圣洁的计划,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上帝是不受拦阻,也不会改变的。但上帝这样的决定,又不至于使他因此成为罪恶的创始者(绝非罪恶的创始者,)也不至于使他因此侵犯受造者的意志。还有上帝这样的预定,并不至于使第二因,因而失丧他的自由和偶发性,反倒得以树立。比方说,现在我捡起这只笔来,这个动作呢有很多的次因,第一我的手是可以拿东西的,没有断;第二这个笔是真的不是假的,不是幻象;第三,有光我看得到,最重要第四,我想要把这个笔捡起来。那这些都是次因,包括我这个人,这个有位格的人,想要把这支笔捡起来,这些都是自由的运作,而这些的自由的运作或者偶发的不同的因素的互动,好叫我把这个笔捡起来。这些不同的因素,偶发的互动了,它们之所以是真实的自由的发生,是因为上帝在永恒里预定好,要这样的自由的发生。显然,上帝安设这些的次因,俱各到位,因此人和世界是自由的,事情的发生,是由很多不同的偶然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问题是次因的自由和偶发,与上帝的预定两者之间矛盾吗?如果答案是矛盾的,那是因为我们所用的逻辑的使然,这些逻辑不仅是有限的,而且是被罪所玷污的。我们还没有讲完这个上帝所预定的是因为上帝自由的预定,所以这些事情就必然发生。什么是必然发生啊?就是那些出自内心的选择还有真实的次因之间的互动。这个是经典基督教的对自由意志的定义。简单的说是顺性自由(compatibilism)人是有限的,所以人有有限的自由。但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选择,还要负责任的,这个是改革宗加尔文主义的信念。刚才我们所读的是改革宗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你们觉得惊讶吗?《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里面有一章,整整一章,是讲自由意志的。
第二个自由意志的定义,来自第五世纪,这个是奥古斯丁的劲敌,他就是伯拉纠pelagius。伯拉纠的自由意志观,要从他怎么样看待罪和恩典反映出来的。从伯克富的系统神学,我们发现伯拉纠是这样的教导的。伯拉纠认为,上帝吩咐人行善,因此人必须有能力为之。很重要啊。上帝吩咐人行善,因此人必须有能力去做,这意味着人有自由意志,并且这个自由意志是绝对的,绝对的自由,才能使人选择善或者是放弃善,行善或者作恶都成为可能。行善或者作恶之所以是不同的可能性,是因为人的自由意志是绝对的。这个决定不在于人的道德的品格,不是因为这个人的位格如何,他的心如何,所以他会选择善或者恶,不是的。因为人的意志是完全没有决定性因素的,人的will意志是(indeterminate)是没有决定因素的,人行善或者行恶完全是偶发的,完全没有决定性的因素。在这点我们要注意两件事,第一,伯拉纠认为,因为神吩咐人行善所以人就一定有能力去做。这个是他的假设,这个假设是没有圣经根据的。一个人是否有能力行善,顺服上帝的律法呢?哦那要看这个人的内心的状况如何,是死在罪恶过犯中呢?还是被主耶稣并他的灵已经重生了呢?也许你会问:对呀,可是假如人心里没有能力去做上帝所要求他去做的,上帝的要求还有意义吗?你的意思岂不是说,人仍然有义务去做那些他根本没有能力去做的事呢?我们的答案是,你讲得完全正确。上帝吩咐我们做一些我们没有能力去做的事,所以我们需要耶稣基督。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能力去做上帝要求我们去做的,除非我们这就我们的信心,与基督连合。好,这里我们看到,伯拉纠认为既然神吩咐,人就必定有能力去做神所吩咐的。第二,伯拉纠认为人有绝对的自由意志,人的意志完全没有任何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他的自由意志不是取决于他的内在或者外在任何的因素,不是因为他的内心如何或者因为很多不同的因素影响,不是的,完全没有决定因素的。这点也是没有圣经支持的,甚至不符合一般性的常识。稍后我们会谈到,人的自由意志不是绝对的,它也不是无限的。现在我们来看伯拉纠怎么看待上帝的救恩,或者是上帝的恩典。伯拉纠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去讲恩典的。伯克富这样的介绍:伯拉纠的恩典的主题包括——第一,神的恩典包括行善的能力特别是自由意志本身,就是神赐给人行善的能力,神赐给人自由意志本身就是神的恩典;第二,上帝的启示就是律法与基督的榜样,就是旧约与新约圣经,借着这几样使人更容易行善,借着圣经使人更容易行善,这个也是神给人的恩典;第三,我们存在的邪恶,藉着我们自己的意志,神赐给我们的律法和诫命的帮助,以及上帝对转向他的人先前罪得赦免,就能避免犯罪了。当我们相信神赦免我们的罪的时候,我们就更能避免犯罪,这个也是神的恩典的第三方面;第四,基督徒身上的超自然的影响,借着他基督徒的悟性被启蒙,会活出美德,这个就更加容易了,所以有神的影响我们,使我们更容易得活出美德,这些呢就是恩典。注意,没有讲到人的内心的改变,就是最重要的是神开恩使人有行善的能力,这个是伯拉纠对恩典的理解。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人是有行善的能力的,因此人的意志是自由,是绝对的自由的,即使在亚当犯罪人类堕落之后,人仍然有能力顺服上帝,做上帝所喜悦的事了。上帝向人启示只不过使人更容易顺服而已,譬如上帝的律法和耶稣基督的福音都帮助我们行善。人(按照伯拉纠),人并非完全的堕落的,罪人并非全然无能转向上帝顺服他的。我们必须意识到,当我们讨论自由意志的时候呢,我们是在讨论人是什么,我们在讨论人作为罪人,除了耶稣基督以外,罪人是否一样有能力顺服上帝,有能力信靠上帝,有能力悔改认罪,并且做上帝所喜悦的事呢?这个才是问题的症结。
第三个对自由意志的定义就是阿米念的阿米念主义了。伯拉纠主义并没有因为奥古斯丁的教导而消失,历代的天主教教会都教导一种半伯拉纠主义,就是人得救必须要有信心,但是人的努力也是必须的,包括守圣礼和好行为。宗教改革之后,宗教改革本身就是回到一个奥古斯丁式的唯独恩典,人是无能的。但是,宗教改革之后呢,伯拉纠主义和半伯拉纠主义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包括苏西尼主义Socinianism这个是不相信三位一体,阿米念主义还有约翰卫斯理的神学。首先我们来看阿米念主义是什么。加尔文在1564年去世,日内瓦教会由比撒Theodore Beza带领,这段时期荷兰有一位年轻的传道人叫作阿米念,荷兰文是(Hermanzoon)是比撒的学生。他提出一些非常新的说法,尝试要修改改革宗神学,事实上是全盘地推翻。(Hermanzoon)阿米念的跟随者向荷兰的改革宗教会提出五项的抗议,(remonstrances)所以他们也被称为抗议派。1610年荷兰的改革宗教会邀请国外的牧师一同到荷兰,和荷兰的牧师一起在多特开会Synodof Dort去判断。结果呢,这个会议呢,定了阿米念主义的五项抗议为异端,相对的多特会议所肯定的呢,就成为出名的加尔文主义五要点了。
19世纪美国普林斯敦神学院的贺志博士(Charles Hodge)这样来总结阿米念主义的神学的,五点,在他的系统神学第五部分第一章327页。第一点,阿米念主义认为,人类从亚当得到一个败坏的人性,因此有犯罪的倾向。虽然如此,这个败坏本身并不包含人的本性是有罪的,不包含罪的本性nature,人只为自己自愿犯的罪负责,和这些罪的后果负责,人并不是他的心坏透了,不是的,他要负责因为他犯了罪有些后果。第二,人并没有因为堕落的缘故,失去了行善的能力,这个能力,阿米念称为自由,是我们人性本质的一部分,如果失去了这个自由,这个能力就失去了人性了。第三,可是这个行善的能力这个自由呢,并不能保证人的灵魂回归上帝。圣洁的人若要归正,若要在上帝的面前归正的话,就需要上帝事先的恩典,激动人的恩典,帮助人的恩典。再来哈,人有自由有能力行善,但是他真的要回归上帝的话,那需要上帝事先的感动他。第四,而这从上帝而来的恩典,就是事先的恩典,感动人的恩典,上帝已经充足的赐给全人类,叫他们能够悔改,相信遵守神所有的命令,这些凭自己的自由意志,用自己的能力,就是堕落之后还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能力,这些用自己的能力去与神的恩典合作的人,就能够回到上帝面前,而得救的。第五,那些这样子相信福音的人,是已经被预定得永生的,可是不是个人被预定,乃是整类人——信徒被预定。上帝拣选的预旨,这个定旨呢,不是关乎个人的,只不过是上帝要拯救信徒的一般的心愿或者意志,而已。不是个人被预定,是整批的信徒被预定。
贺志对阿米念主义的分析中,第一点就提到,人类的罪不在于罪性而仅仅在罪行这个阿米念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观点;第二点是最关键性的,罪人仍然有行善的能力,就很像伯拉纠。更甚者,人若没有这种能力就不是人,至少人的人性会大大地削弱的。那这个是阿米念主义他们的立场很概括性的总结。
下一讲呢我们就来讲阿米念主义的自由意志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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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面面观 01 加尔文主义和阿米念主义共同点
自由意志面面观 02 自由意志真伪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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