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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丁鸿孰贤论》原文翻译及诗评

《刘恺丁鸿孰贤论》原文翻译及诗评

作者: 卧雅斋 | 来源:发表于2022-06-19 10:06 被阅读0次

    【刘恺丁鸿孰贤论】 

           论曰:君子之为善,非特以适己自便而已。其取于人也,必度其人之可以与我也。其予人也,必度其人之可以受于我也。我可以取之,而其人不可以与我,君子不取。我可以予之,而其人不可受,君子不予。既为己虑之,又为人谋之,取之必可予,予之必可受。若己为君子,而使人为小人,是亦去小人无几耳。 

           东汉刘恺让其弟荆而诏听之。丁鸿亦以阳狂让其弟,而其友人鲍骏责之以义,鸿乃就封。其始,自以为义而行之,其终也,知其不义而复之。以其能复之,知其始之所行非诈也,此范氏之所以贤鸿而下恺也。其论称太伯、伯夷未始有其让也。故太伯称至德,伯夷称贤人。及后世徇其名而昧其致,于是诡激之行兴矣。若刘恺之徒让其弟,使弟受非服,而己受其名,不已过乎?丁鸿之心,主于忠爱,何其终悟而従义也。范氏之所贤者,固已得之矣,而其未尽者,请得毕其说。

           夫先王之制,立长所以明宗,明宗所以防乱,非有意私其长而沮其少也。天子与诸侯皆有太祖,其有天下、有一国,皆受之太祖,而非己之所得专有也。天子不敢以其太祖之天下与人,诸侯不敢以其太祖之国与人,天下之通义也。夫刘恺、丁鸿之国,不知二子所自致耶,将亦受之其先祖耶?受之其先祖,而传之于所不当立之人,虽其弟之亲,与涂人均耳。夫吴太伯、伯夷,非所以为法也,太伯将以成周之王业,而伯夷将以训天下之让,而为是诡时特异之行,皆非所以为法也。今刘恺举国而让其弟,非独使弟受非服之为过也,将以坏先王防乱之法,轻其先祖之国,而独为是非常之行,考之以礼,绳之以法,而恺之罪大矣。 

           然汉世士大夫多以此为名者,安、顺、桓、灵之世,士皆反道矫情,以盗一时之名。盖其弊始于西汉之世。韦玄成以侯让其兄,而为世主所贤,天下高之,故渐以成俗。履常而蹈易者,世以为无能而摈之。则丁鸿之复于中道,尤可以深嘉而屡叹也。谨论。 

    译文

    论刘恺与丁鸿谁是贤德之人

          论说道:君子所做的善事,并不是因为特别适合自己才去做的。他从别人手里取得的,必定要考虑到对方是愿意给予的。他给予别人的,也必定考虑到对方是愿意接受的。我愿意取得的,而对方不愿意给我,君子是不去强取的。我愿意给予,而对方不愿意接受,君子也是不去给予的。既为自己考虑,又为对方谋划,收取到的必然是对方愿意给予的,所给予的也是对方愿意接受的。若是只为自己能够成为君子,而使对方成为了小人,这样做和小人相比也没有多少差别了。

           东汉刘恺封爵世袭让给了贫陋的弟弟并且皇帝下诏答应了他,而同时期的丁鸿假装疯狂也是为了把爵位让给他的弟弟,当他的朋友鲍骏听说后责备他并晓之以《春秋》大义,丁鸿后来就答应了受封。刚开始,丁鸿以为这是义才这样做,这件事最后呢,知道了这样做不义而又回归了正确的做法。以他能重新接受封爵这件事看,知道他刚开始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欺诈的,这就是范仲淹为什么要崇尚丁鸿却贬低刘恺的原因了。在他的论述中认为太伯、伯夷并没有刚开始就推让王位,所以称太伯最为贤德,伯夷也成为了贤人。到了后世有些人炫耀他们的名声而隐瞒自己的需求,于是怪异偏激的行为就兴盛了起来。如果刘恺把封爵白白的让给他的弟弟,是他的兄弟接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官爵,而自己还能享受这种推让富贵的美名,不是已经做得太过头了?丁鸿的心思,重点还是在于忠君爱国,这就是为何他最终开悟而顺从了《春秋》大义的原因啊。在范仲淹眼里认为的贤人(丁鸿),虽然是已经确认了,而没有完全说清理由的,还要我完整地把它说明。

           先王制定的(传位)制度,确立皇位继承人为长子这样做可以明确宗庙的传承秩序,明确了宗庙的传承秩序这样做就可以防止国家动乱,这样做并不是有意的偏爱他的长子并且诋毁他的小儿子啊。周天子和各诸侯国都各有祖先,他们后人拥有天下、拥有国家,这都是继承于他们各自的祖先,并不是通过自己取得而专属自己所有的。天子不应该把祖宗传承下来天下送与别人,各诸侯国也不应该把祖宗的国家送与别人,这是天下通用的道理啊。刘恺、丁鸿的国家,不知道这二人凭借努力所得到的一切,也是接受他祖先的功业啊。接受的是祖宗传承下来的事业,(不懂得珍惜)而把它传给不适当的继承人,这和传给陌生人一样啊。吴太伯、伯夷的事迹,是不能去效法的,太伯这样做成就了周王朝的基业,而伯夷这样做解释了天下人如何去让,所做的都是违背时宜特别怪异的行为,都不是可以效法的。而今说道刘恺把全部封国让给他兄弟,这并不单单是他兄弟承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职务的过错,还有这样做的后果是败坏了先王防止动乱的法令,轻视、慢待了他祖先的封国,而还要做出这样非常的行为,按照礼仪进行考究,按照法律的准则进行制裁,那么刘恺的罪行就大了。

           然而汉朝的士大夫很多以此种方法传播自己的名声,特别是汉朝的安帝、顺帝、桓帝、灵帝的时代,士大夫们都以违反常情与众不同,而盗取一时的名声。其实这种弊病在西汉时期已经开始了,西汉时期的丞相韦玄成就把爵位让给了他的哥哥,而为当时的皇帝所推崇,天下人也是崇高的赞扬,所以以后慢慢的成为了一种可沿袭的习俗。走常规的道路践行很容易的工作,世人会认为是无能要摈弃的。而丁鸿(开始退让)终归于正确的道路,是可以高度的嘉奖和每次感叹的。非常恭敬的论说到此。

    读后诗曰:

    谦谦君子礼三先,刘恺丁鸿孰更贤。

    将相王侯皆重器,矫情推让盗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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