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不要写这篇文章,我犹豫了很久,我好似忘了当初写的意义,以及为什么要写?之后的每一次的写更是脱离现实,以精神世界为取向地写。每一次地写更像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取悦,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用精神胜利法掩饰自己活着的无奈和失败。人总是想在现实世界中证明自己的成功,却又找不到合适的例证,所以精神世界的胜利成了无二的选择。
于我而言,写已经不是一件即单纯又愉快的事了。每到一个约定俗成要写的日子我都会显得无措,甚至有些痛苦。最初我还能咬咬牙坚持一下,后来我便学会了用看书来躲避。俗话说得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所以,该写的终究还是要写。
我为什么非要坚持写?直至此时此刻我依然不能明白。也许这就是不甘吧,突然放弃一件坚持了很久很久的事任凭谁都会觉得不甘。
我的写犹如我活着的每一天,看似一样,实则也一样,唯一的变化就是时间在流逝。写在我看来更像是祥林嫂一次次的诉苦;换件衣服,换个地方,继续讲述她阿毛的故事。在我看来,只要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没变,那他文字的核心思想也基本不怎么会变,唯一改变的可能只是写法。
我买过几本散文作家写的散文集,看过之后大呼上当,原因就在于同一内容用不同的文字描述就变成另外一篇文章了。所以,买散文集最好一位作家只买一本,否则你将会看到很多雷同的内容。除了散文之外,小说也有这样的实例。我曾买过麦家的一整套书,除了《人生海海》之外,其余的几本基本上是俩俩重复的,围绕的主题就两个,一个是电台密码的破译,一个是谍战。
纵观国内名家名作,大部分作品都集中讲述文革前后的事,鲜有人写当下社会。偶有作家尝试,与其之前的作品相比就显得不那么好了。当然也有人另辟蹊径,不写过去也不写现在,而是换个题材来写。如,麦家的《人生海海》,写人生。再如,余华的《文城》,写爱情。
其实,我也一直在尝试改变,奈何我所能触及到的高度限制了我想要达到的高度。我曾一遍又一遍地审视自己,我在肯定自己的同时又一遍遍地否定着自己。在没有做成一件事之前任何的努力都可能是徒劳,我想要做成就必须接受可能徒劳的事实,就如我想要努力的活着就必须接受我生而为人可能平庸的事实。
其实我对这些都近乎于释然,不知从何时起我已经接受了自己平庸的事实。我开始试着以自我为中心的活着,我不再和同龄人看齐,不再受教于任何基于世俗观念的规矩。就如这篇文章,其实我是以一种摆烂的心态在写。有时候我觉没必要那么认真,太过认真只会让自己觉得痛苦,写东西明明是一件可以解压的事,在我这里却成了一个攻坚克难的任务。
有时候勇于打破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比如,我选择一款大多数男生不会选择的紫色手机,并套一个透明的壳给它。我给它的定义是,“生活需要多‘紫’多彩”。在大多数人眼里紫色是属于女生的颜色,其实我也这么认为。但当我真正拥有它后,才觉得,“哦,原来我并不是那么排斥它的颜色,甚至开始喜欢这个颜色了。”由此可见,适时的改变才会让自己更了解自己。
哦,忘了说,这篇文章并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101篇,只是我在另一平台刚好写到了第100篇,于是便有了对末尾0的突破。曾经的100远不可及,现如今的100却是唾手可得,在你最不需要的时候偏偏会出现一些你最需要的东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