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找到一个人,平静的过生活。只想在爱情中陶醉,幸福的度过做人的一生。
这就是我忽然之间的想法,在二三十岁的时候。
“我怎么会那么中意你,就觉得你好!”
“我就不好,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来得及,来得及,来得及回去到三五年前吗?来得及忘记一切,来得及忘记你吗?
在我执意要陶醉的梦里,一声吼叫就立马神清气正。
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我犯了忌讳,必然会受到犯忌的责罚。就像,不交作业,老师会让你留堂,饿着肚子,也想不明白,这错有多严重。就像,小偷偷了东西,被发现,就要被送进监狱呆几天。就像你拔了春天的苗,收不到秋天的果。这都是犯忌。是做错了,要被罚。
爱情里也是,不可求的事,一直在求,求的越烈,痛的越清楚。一直希望通过自己的花式,赢得对方同样的心思,就是没有考虑到人心隔肚皮。怎么就那么巧,会那么容易对面的就能和你心意相通,你是他肚里的蛔虫,他也是你肚里的蛔虫呢。要不你是他的,要不他是你的,总要有一方是一根擀面杖,通不过来。
这是判断的一种情况。属于不够有缘份的男女。
我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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