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学而教,教也必须是真的,是真教。真学的实质在于真教;没有真教,或许也有真学,但那不是真教所致,而是学习者自身主体性行为所致,是他与“假教”行为进行内在冲突或外在抗争的结果。
真教是一件说难也易的事情,倘若做到尊重学习,那就能化难为易。尊重学习指教师尊重学习者原有的心智结构、学习能力、学习经验以及学习风格的多样性,尊重学习发生的过程及规律。
其一,尊重儿童的学习愿望,并以他们未必能察觉到的力量将其引领到核心价值、核心素养的方向,而不让其愿望发生偏向。
其二,尊重儿童的学习能力,在他们自能学习、自能发展的问题上或领域中,尽可能少插足、少干预和少指导。干预和指导要更多集中和聚焦于其应为、想为而不能为的地方。在其已知或易知的地方,投放(过多的)教学精力,也许是一种呵护,却不是尊重。尊重不同于呵护,尊重旨在促进最大化或最优化发展。
其三,尊重儿童的学习个性和学习差异。把所有的学生都带往我们自以为是的同一方向、程度和目的地,这不仅不可能,也无必要,并且不正确。
它出于好心,但好心做坏事的情形所在多有,认真考量一下我们的好心,舍弃其中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成分,如是的“反思课程”我们做得太少,理当多做一些才是。
尊重学习,真教的命脉在此,真学的起点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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