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的发生已超过48小时,也算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到4月6号止微博上对此事的关注量已达到6.5亿,达到了“亿量级”的传播。也正是因为有如此大量级的关注量,我们才能看到相关责任方和有关部门的表态,仔细一想确实略有讽刺,我们竟然正处在一个发微博比报警更有用的时期。
事件发生之后很多讨论是停留在“女孩子不应该一个人住酒店”以及“遇见此类事件如何自救”的话题上,而忽略了去探讨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这应该是比事件本身更让人失望的事情了。北京、中高端酒店、24小时无死角监控、安保严密、有路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这种事情,我们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心有余悸地把它当成一个必然事件来讨论如何将损失减小到最大化。这就很有问题了。
而假定这是一个必然事件的源头就在于事件中的首先出现的服务人员在看到施害者对被害者的施暴行为时,第一反应认为是情侣吵架,“你们要吵不要到这里吵,会影响其他人休息”。对,情侣,就是这两个字,和很多类似情况中出现的夫妻效果相同,相当直观地把刑事案件降为了民事纠纷,最大程度地削弱了路人包括服务人员在内的对施害者的防范性。这也直接导致了在当事人明显呼救的情况下,竟然没有一个人施以援手的后果。因为按照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观念,小两口吵架,那么这是别人的家事,“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我们无权插手。那么这是不是等同于,只要是想施加暴行,只要冠以“夫妻”或“情侣”的名头即可。是谁赋予了“家庭暴力”如此大的权力?传统的经验是不是让我们失去了对暴力伤害和吵闹之间基本的判断?我们强调男女平等的这么多年,当新事件(如此案)和老观念(如前文中提及的经验)发生冲突时,女性的权益究竟有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如果社会主流意识是认为家庭暴力是不合法的、是和抢劫等犯罪一样应该受到唾弃的,那么此类事件是否能得到有效的避免?
或许应该庆幸这是一个信息开放的时期,才使得此类事件受到大量关注。但在这件事情曝光的背后呢,是不是有无数类似事件的发生才使得大多数人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如此大量的关注和民意愤恨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此类事件的高发生率?就如同几百年前那一双双裹脚布一样,层层叠叠的背后是无数女性一生的折磨。
让人失望的是,直到现在相关责任方和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出有用的说法,甚至没有任何一方出来承担责任。这大概是中国特有的处理问题方式:拖。拖到事件淡出公众视野,拖到网民热情逐渐覆灭,拖到主要人慢慢妥协,然后再给个不温不火的低调处理,事情就算结束了。分享一段鲁迅先生在《热风》中的话与诸君共勉:“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 我便是唯一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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