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新书越来越多了,书架上满满的,已经挤不进去新书,可还是喜欢买书,买与不买全凭自己的心做主,不买则已,一买刹不住车。至今还有很多书想入购,那些书在心中存有位置,本想先买回来放着慢慢读,可是预料最终的结局是书看过,丢在一边,均不出时间看第二遍。终于还是忍住了。
或许我不像冰叔,丢书也能丢出浪漫。因为有些旧书于我如挚友,我终会不离不弃,于是家中书满为患,书中也没变出个玉来,倒是那些旧书早已烙上了时间的痕迹。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书要一本一本地看。浅读一本书,只需要速度与激情,几天时间可以做到,精读是输入知识的过程,需要时间、耐力和信心。喜欢做摘抄,仿若用自己的笔誊写过一遍,那些文字就和自己如影随形了。等待的时间都给了我的小本子,惹得路人扎眼地看。
读书时间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一杯白开水,手机关机,静静地把自己交给心仪的书,然后让灵魂伴着书一起穿过千山万水,穿过长长的黑暗的隧道,一起携手向前。
梦想拆开来,不过是一个梦一个想,早已过了爱做梦的年纪,那只剩下想了。现实却是用尽全身的力量向前,梦想却躲在一边偷笑,然后逃跑,看你怎样抓住我?不想离梦想太远,只好奋力追赶,不想让自己在黑夜里赤脚前行,看不到前行的方向。于是不再给自己定目标,随心就好,只为遇见更好的自己。
有人说,写文章就是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不管自己写的什么都是心之私语,把脑海中闪现的文字用笔一个个链接在一起,加上花边,配上颜料,润色之后就是一篇文章。
简书上第一篇文章是游记,一次出行收获颇大,酝酿了三篇不同文体的文章。或许一次开始就把结局注定,为文字而生的心不想把时间等待,那就将文字煮了炖了炸了,“执笔取暖,煮字疗饥”,再盛开出一朵玫瑰花。
群友步绾写的《来到简书四十天》,一篇类似小结的文章写成了清新洒脱的散文,文字在她的笔下安然自在,微笑点头向我示意,我不由自主走了进去,这样的文风一直都是我的最爱。
丽君的文章有着无穷的魅力,她的文章风趣、诙谐,让人耳目一新,又紧跟时代潮流,“也许这一生,我们都不会见面,都只是把对方放在朋友圈里,但因为文字,你我就这样住进彼此的文字中,走进彼此的生命里。” 这样的美文让我倾倒折服。
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继续写下去,灵感来了就跑在它们前面,不让它们离开,然后把它们带回家当宠物一样养着。别人怎么评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问问自己的心,到底还喜欢不喜欢。
《巨人的陨落》的作者说:“很多作家只写能取悦他们自己的东西,并很模模糊糊地希望这也能取悦别人。但我每写一页都在清醒地思考,读者会怎么想......” 我对自己没有太高的奢望,不要求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什么,我只希望自己能够在文字世界里快乐如一条小鱼儿。
这个世界上有人喜欢你,自会有人讨厌你,这个比例没有公式定论,但是你不会永远自我感觉良好,对自己不能太苛求。所以我不必为了讨好别人而降低自己,也不会为了抬高自己而贬低别人。
做自己,遇见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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