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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盐FUYI | 来源:发表于2024-07-05 21:14 被阅读0次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仿佛被搁置在这个世界很久了,这个世界……我该说它早已容不下我了吗?或许真是这样的。过于拥挤的时间与空间,把我堵在这个城的裂缝里,我呼吸着曾被反复呼吸数以亿计次的空气,然后和数以亿计的这样呼吸着的人们分享所谓机会与前途。我们拼命地分享,疯狂地分享,贪婪地分享少得可怜的光明的未来。

    我还年轻,又或者说我曾经年轻,毕竟谁也无法知晓自己是活在过去还是现在。也许我已经老了,在这里除了孩子没有人能自称“年轻人”,因为我一直认为年轻需要自由的呼吸,当然还有年轻的心。

    谁也不配拥有,即使我们曾经拥有。但是总要去寻找吧,于是我搭上这辆大巴。上路了。

    “请让一下。”我猛地醒了。

    我抬起头,一个女孩站在我面前,我转头看向身旁的空位,向右挪了挪身子。她很小心地挤过去,刚一坐下,又突然一拍大腿。“哦,行李忘记放上去了。”

    我说,没事,我帮你。

    她很笨拙地把旅行包递过来,又坐回到位上。

    我问,你去哪?

    她说,去上海。

    我问,是去旅游吗?

    她说,是。

    我说,去上海可千万别去外滩,尤其是晚上的时候。

    她说,外滩不是超有名的吗,那么多人都奔着它去的呀。

    我问,你是去看景的还是去看人的。

    她想了想笑了,当然去看景了。

    然后她问我,你去干嘛啊?

    我说,我不去上海,我去北京。

    她问我,去北京干什么?

    我说,北京啊,多繁华了,我总觉得那地方的灯永远不会灭,然后我的一切都在灯光下,就像在整个世界的月光里。而且啊,你想,我在这个国家活了这么些年了,出国就先别想了,首都总得去一趟吧。

    她点点头,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去上海吗?

    我说,为了繁华吗,上海那确实挺繁华的。

    她说,不是,我赌你猜不出来。

    我说,你一定是突然想到了这个地方,然后就做了决定。

    她笑了笑。

    我说,我猜对了。

    她点头,然后问我,你是怎么猜到的?

    我反问她,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她说,我突然想问,然后就问了。

    我说,我也一样,我突然间想到了这个答案,然后用它回答你。

    她笑了。

    我问。你的赌注呢?

    她也没反应过来,什么赌注,哦,我都忘记刚刚打了个赌了,那……我请你吃薯片吧。她递过来半包薯片。

    我边吃薯片边问她,你猜我为什么要去北京?

    她说,不是因为繁华吗?你刚才说过了。

    我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和你一样,我也是临时起意。

    她说,不排除这种可能,不过,要是真的因为繁华就好了。

    我说,为什么?

    她说,繁华,其实挺好的,灯火通明,什么想要的都有,超市里商场里,只要有钱什么都买得到,我妈妈也对我说过,说丫头,长大一定要多赚钱,到城里去,那里什么都有。我到小城市发现确实跟农村不一样,所以我想到更大的城市逃逛,我还从来没见识过真正的繁华呢,应该没有比上海更繁华的地方吧?

    我说,没有吧。

    她接着说下去:我在外面也混了有一年多了,有些积蓄,在小城市打工挣得还是太少了,我想多攒点钱,有了钱什么都买得到。大城市是不是能赚到很多钱啊?

    我说,是,那得看你想不想干了,有这么多地方都缺人呢。

    她高兴得不得了,然后问我,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说,江苏。

    她问,是在城里吗?

    我说,算是吧,一个小县城。

    她“哦”了一声,接着抓起薯片往嘴里送。电话响了。

    她连忙擦了擦手。“喂?”

    我看见她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这个电话很长,偶尔夹杂着几句笑声。她和电话那边的人说得眉飞色舞,听又听不太清楚,到最后,含含糊糊又像是两人在吵架,我终于在他们打电话的声音中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我一睁眼看见她对着窗户发呆,又不忍心去打扰她,她像是有些心事,于是我又蜷在位上,戴着耳机听歌。

    她过了好久,终于转过头,呀,你醒了?

    我说,还没到啊。

    她说,没有,再过七八个小时你就到站了。

    我点了点头。

    她问我,你在听什么?

    我分了一半耳机给她。

    这是披头士的歌。我说。

    听说过,她说,不过之前都是只限于听说过。

    我说,正常,好多人都是这样,我之前一个朋友,有一天他穿了件印着披头士的文化衫,我就问他,说,你也听披头士吗,他说,对对对,我又问他,你比较喜欢哪一首,他愣了半天,说,那个“嘿猪”是不是他的歌……我真的差点笑死,不过又一想,好歹他还知道这么一首。

    她说,我连这么一首都不知道,诶,你现在在放哪首歌?

    我说,DON'T LET ME DOWN,不要让我失落。

    她说,好听的。然后转过去,又看向窗外。

    过了一会,她转过来,问我,能不能找几首中文歌,国外的听不太懂。

    我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伍佰的一首《突然的自我》。

    她听了一会,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

    我说,突然的自我。说完,正好放到那句“你突然间的自我”,她恍然大悟地看着我。

    我一直以为当你听某句歌词特别有感触的时候,这句歌词就包含着歌名。她很认真地对我说。这首歌一响我就特有感觉。

    我问她,你为什么对这首歌有感触呢?

    她不说话,只是跟着曲子慢慢地哼起来。

    过了一会,她问我,如果我去北京,你能带上我一块吗?

    我又一愣,问道,你不是去上海吗?

    她说,现在又不想去了,反正都是临时起意。

    我又问她,如果我说我又临时起意要去上海呢?

    她说,那我就跟你去,反正都是大城市。

    我说,好,那咱们就去上海。

    我一直没有问她为什么要与我同行,也不知道在那个电话里她与那个人究竟聊了些什么,这些问题,在车上的时间里我都苦苦思索着这些问题,但我没办法开口,而且我一直认为她迟早会告诉我的。

    我望着她的眼睛,试图窥探出什么,她没有回避我的目光,而是同样直直地望过来。我感觉她的眼睛像是一块果冻一样的光,就仿佛光被冻住一般。看着看着,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但我发觉她很漂亮,脸上没有一点化妆痕迹的漂亮,仿佛是夏夜里的天空,雀斑是少数几颗闪烁的星星,她的眼睛挂得很高的月亮。

    我问她,你是干什么的?

    她说,端盘子算吗?我到上海估计也是给人家端盘子。

    我说,当然算,你觉得在县城里端盘子和在大城市端盘子区别大吗?

    她说,那当然大,换句话说,在小饭馆端盘子和在大酒店端盘子的,无论是长相、技术,还是待遇,肯定不一样。

    我笑了笑,说,反正都是端盘子的。

    她说,总归有些区别吧。

    我问她,你在小县城端盘子一个月能挣多少?

    她认真地说,七八百,那个饭馆还蛮大的,外观上来看挺气派。

    我说,你觉得在大都市,光在这种饭馆端盘子一个月能挣多少?

    她不敢回答,吱吱吾吾一会儿,说,应该挺多的吧。

    我说,差不多一两千吧,不过在上海有挺多那种豪华的酒店,好多好多层的那种,那里就不叫端盘子的了,那都得叫服务员,waiter。

    她说,服务员一个月得挺多钱吧?

    我说,这我不清楚,总之会多一些。

    然后她躺在座位上,感叹了一句,我只呆过一层楼的饭馆。她用手比划比划,整个馆子,总共就四张桌子,这里一张,那里一张,然后一个小屋子,在里面做饭用的,除了端盘子,我还得洗碗,烧水,择菜,除了烧菜和做饭,其他我什么都干。

    我忍不住问,你不是说那馆子挺气派的吗?

    她说,我哪知道啊,走半天就这一家馆子,总比我自己家气派一些吧,毕竟人家门上还亮几个红字呢,叫什么,辉煌饭店。

    我笑了笑。

    她又感叹道,我其实就是一打杂的,干得多,挣得还少。

    我说,算了不说这些了,睡会觉吧,醒了就到了。

    于是我们昏昏睡去。

    但是醒来后,车仍然没有到站,我们发现路才走了一半。

    到了一个休息区,我们下车,几分钟后,我在公厕的门口等她,手里拿着几袋薯片。你为什么在这等我?她问。

    因为整个车上只有你跟我说过话。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哦,我买了些薯片。

    她盯着我手中的薯片,说,其实我也没这么喜欢薯片,那包薯片是我看一个小孩把它扔在椅子上,我舍不得浪费才捡起来的,哦,你放心,他扔的时候还没拆包,当时我记得那个小孩指着他妈妈说,这个口味的我不喜欢吃,然后就给扔了。她顿了顿,其实,薯片挺好吃的,主要这是头一回吃。

    休息区突然响起了音乐,前些天爆火的那些歌,她很兴奋地告诉我,这首歌在她原来呆的那家饭馆里经常放,老板没事儿就听这些歌。

    我说,怪不得有人去那吃饭。

    她说,别看那地方偏,其实生意不差,每天都有十几号人来吃饭,而且,我跟你说,每到有谁走了或者说有小两口结婚了,都得到那饭馆办两桌。最多的一次,我记得有个人发了横财,一个月之后他结婚的时候摆了整整十桌菜,周围一片街坊都去了。还有,那一片顶穷顶穷的一户人家,他们家里老太走的时候,也办了满满两桌呢!当然啦,这些都是要把桌子摆在外面的,屋里也放不下。

    我说,人活的时候享受不到什么,死的时候反倒让别人享受了一番。

    她说,你懂什么,面子知道不?死了更得有面子。

    我说。我要是死了就什么都不办,安静地离开就够了。

    她说,我也是。

    回到车上,她忙着撕薯片包装,我慢悠悠地戴上耳机。

    我封闭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想逃离,想找寻,但在这之前我想看看繁华是什么模样。我想这正是我去上海的目的。

    你吃薯片吗?她问我。

    我点了点头,伸出手接过几片薯片。

    你听歌吗?我问她。

    她接过耳机,戴上之后迟疑了许久,说,怎么没声?

    我才想起只给了她半个耳机,我这边是响的,她那边还没开始响。我说,这首歌是双声道,做分轨处理的。

    她一时没听懂。

    我解释道,就是左边右边出不同的声,然后两个耳机都戴上才能出来全部的声音,刚才我这边耳机响了,你那边没响,说明你那边还没到出声音的时候,不过我想也快了。

    她说,哦,有声音了。

    我说,不然我把两个耳机都给你。

    她闭上眼睛听了好久,然后说,我从来设想过两个耳朵听不同的声音出来的竟然是这样的感觉,有的歌听一个耳朵就够了,有的歌必须听两个耳朵的,而且啊,就像是好多乐器在我周围盘旋一样。

    我说,人也一样,有的人自己过一辈子就够了,有的人注定要和另一个人一起走。

    她过了一会儿摘下耳机,问我,你刚才有说什么吗,音乐太大声我没听见。

    我说,没有什么。然后我又问她,你之前是在哪听说过披头士的。

    她说,这个啊,之前有一个头发很长的客人到我们那吃饭,他是骑着摩托车来的,那辆车超酷的,整体是那种特别暗的黑色。然后有好多橙色的条纹。

    我问她,黑色不都是暗的吗?

    她说,不是不是,我们那个厨房的锅,要是忘记刷的话,它就会黑得发亮,还会反光那种,他那个车不是的,白天太阳这么大,他的车还是纯黑纯黑的。

    我说,你那锅是有油才反光的。

    她说,我当然知道,所以他那车黑得很干净,我这样说没错吧?哦对,他下车的时候也超酷的,先把头盔双手举起,顺手挂在车把上,然后一跳,或者说腿一蹬,就从车上下来了,而且啊,他的头发,在下车的时候总会飘起来,然后他甩甩头发,一边梳头一边朝店里走过来,他一直把梳子放在文化衫的上口袋里,那是一把红色的梳子。他吃饭的时候,我问他,你头发怎么这么长啊。他问我这是不是很酷。我说超极酷的。他问我有没有听说过披头士,我当时不知道,然后他就说,披头士就和我一样,把头发披在头上就叫披头士了。我说,那我头发也挺长的,我算不算披头士啊?他想了好久,然后说,算,不过你只能当4号披头士,因为我是2号,我的一个朋友是3号,你只能是4号。我问他,那谁是1号披头士呢?他指了指自己文化衫上的四个长头发,他们四个正在从楼上往下看,然后他说,他们是1号披头士。

    我忍不住指正她的话,披头士不是把头发留长的人,披头士是个乐队,而且人家是把THE BEATLES音译过来才叫披头士的,他们其实叫甲壳虫乐队。

    她说,我听不懂你说的什么甲壳虫乐队,甲壳虫我见过,但我觉得叫披头士就很酷,因为街上没有多少留长发的男人,他在我心里就是真正的披头士,尽管我还是不知道那四个从楼上往下看的人究竟是谁。

    我问她,你想知道吗?

    她说,你说吧。

    我从手机里调出一张图片,把四个人挨个指给她看、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林戈·斯塔尔。她听得很认真,然后望着我说,他们都是外国人啊?

    我点点头。

    她说,哦。

    我向下翻看着披头士的其他图片,突然她指着一张图片,说,就是这张。

    哪张?我说。

    那个长发男人衣服上那张。她说。

    我问她,你还记得我跟你讲的我那个朋友的事吗?

    她说,是那个“嘿猪”吗?

    我说,对,是他,他和你说的那个长头发穿的文化衫上,是同一张图片。

    然后她望着我的头发,说,你不会就是那个3号吧?

    我的头发也很长,这是无需否认的,但还不至于披在肩上,说起我为什么留长发,我想,是为了做个不同寻常的人。我决定在上海转一圈,没什么目的,但要和之前有所改变,不过,到那时再留长发就已经晚了,于是我从半年前开始坚持不去理发店。说起我那个朋友,我和他有一个月没见面了,虽说他喜欢穿着那件披头士文化衫,但我从来不觉得他是个爱炫耀的人,当他思索半天想不出歌名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认为他是个虚荣的人,相反我觉得他很真实。每个人的虚荣都是刻在骨子里的,这不是指虚荣被隐藏得有多深沉,而是指虚荣心会一直跟着一个人,骨节拔高长长,虚荣心却还是不变的,甚至说也会随着人的生长而日益肆虐,除非他脱胎换骨,可来生又有更加不同的虚荣在迎接他。我的这个朋友,他很张扬地喜欢披头士,穿着那件文化衫,虽然他没有听过多少披头士的歌,却时常声称自己喜欢。我认为这无伤大雅,没有人规定喜欢一个乐队一定要听过他们的歌,也没有人规定说出的话一定要对实际情况负责,因为实际情况是,没有人会因为几句话的优雅或笨拙,又或是腼腆与狂傲,来深度地剖析对方的人格面貌,除非他很会做阅读理解,又或者他是个专家。

    也许能从只言片语中分析一个人的人真的存在,但可惜我不是。

    我的那个朋友叫刘易,我和他也是在一辆大巴里认识的,那时我正高考结束要去远方逛逛,他同样坐在我旁边,始终在腿上放着那个旧旧的旅行包,和我仿佛是自来熟。我们谈起各自的家乡,谈起各自的理想,谈起披头士、滚石,谈起万青,我发现其实他听的歌不多,但他似乎很熟悉那些乐队的故事,仿佛八卦新闻的记者。我们聊了一路,临走时他给我留了联系方式,跟我说,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我把你当朋友看,以后我可能会找你一趟,希望你能来。然后他又要去了我的联系方式。

    过了一会我才恍过神,就这样多了一个朋友。

    一个月前,他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有没有空出来一趟。我问他去哪。他说,你在哪,我来找你。然后他来到我所在的小镇。

    我和刘易在一个大排档里吃烤串。那是一个月前的晚上。

    我问他,什么事。

    他说,我四处漂了五六年,在街上,大巴车上以及酒吧各种场合里结识了九十九个朋友,我和他们都交换了联系方式,也都交代了会在以后找他们一趟。有的人,我和他们已经结识了两三年,而有的人,我不过只与他们交谈了几个小时,就像当时和你遇见时一样。这些时候,我给每个人都打了电话,但他们都不记得我是谁。

    我说,你联系我们是要干什么?

    他说,我已经决定自杀,但我不想就这样死去,我一定要留下些什么,起码要让一些人知道我是如何离开这个世界。

    我问他,你是不是最后一个联系我的?

    他说,是的,抱歉,不过考虑到当时你还是学生,我一直认为你能来的可能性不大,可实际上只有你一个人来了。

    我说,现实与想法恰恰相反,不是吗?

    他说,至少这次它跟我开了个玩笑。不过还好,这样一个个电话打过来,就像在漆黑的隧道的尽头出现一盏灯,我的面前是亮的;如果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你,就像是挖隧道的时候后面有盏明晃晃的大灯,而越向前走,面前就越暗,走到最深处回头,起点处的灯光已经比星星的光还小了,这样我再一步步走回去,等回到隧道口,灯还不一定能亮着,于是转头望着漆黑的隧道,又发现自己什么都失去了。

    我问他,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哪个大?

    他说,在事情未发生之前,我认为都只是赌一把。

    我说,所以你认为可能性并不能说明什么,对吧?

    他说,对。

    我说,所以啊,无论你选择先打给谁,后打给谁,都只是一场赌,既然是赌,为什么还要在意先前的赌局呢?毕竟在这场赌里,没有哪个电话会成为你下一次电话的资本。

    他沉思良久,问我,你猜猜我为什么要自杀。

    我说,这对我而言不重要,因为我对这件事知道与否并不影响它的结果,你终究是要离开这个世界,就在这几天,对吗?

    他说,就在明天晚上,我要把自己葬在河里。我问他,你明天白天准备做什么?

    他说,等待晚上到来。

    我在第二天早上去往那条河,他正披着长袍端坐在河边,始终面向着那逝去的流水,那是今天晚上他的归宿。刘易正在认真地向河水问好,用他风一样的目光,我没有去打扰他,这是他与河水的约会,我无权参与。

    晚上我如约而至,他依然端坐在那里,我拍了拍他的肩。

    他说,到点了。

    我说,是啊。

    他让我等他一下,然后起身走进公厕,回来后我看到他脸上沾满了水,头发也湿漉漉的,他说,我得把自己弄干净点再离开。说着,他拍拍自己微微凹陷的小腹。

    今天一天什么都没吃,我全身都空了,他对我说。

    我说,脸就不必洗了,河里有的是水。

    也对,他说。

    他爬上护栏,同时向我招招手。我走过去。

    刘易说,我今年三十四岁,没有什么亲人,有些话说给你,希望你能让这些话活得久一些,至少不要让它们自杀了。

    我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忘记的。

    刘易说,一个星期前,我在一家饭馆里遇见了一个女孩,我跟她说披头士是因为头发长,披在头上才叫披头士的,我还对她说她是4号披头士,我是2号,你是3号,她可能会一直认为长头发都是披头士,如果你哪天碰到她,一定要告诉她披头士究竟为什么叫做披头士。

    刘易说,我还是想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去死,我偷了台黑色的摩托,有橙色条纹的那种,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某天我在路上撞死了一对母女,那个小女孩才六七岁啊,一动不动地就躺在地上了,但那真的是意外,我偷车的时候也没想到那车刹闸坏了。后来啊,没有人逮到我,毕竟那一片挺荒僻的,那母女俩估计也是相依为命,没什么依靠。然后我就把她们安葬了。那天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买了纸钱和纸元宝,然后在她们的坟前,火烧了整整一夜。

    刘易说,可我的罪恶感没有被烧尽,我四处漂泊,抑郁了半年。然后我就有了这个打算,告诉九十九个人我的罪行。然后我们一百个人为她们两的灵魂超度,以我为祭品,换她们来生的安宁。可是只有你来了。

    刘易说,我说完了。

    刘易让我离远点,他怕别人误会我,因为会很像是我把他推了下去。我退到远处的路灯下。

    透过雾一般的灯,我看见一个黑影张开双臂,缓缓站了起来,他仰起头,说了些含糊不清的话,然后倒下去。

    像一只鸟坠亡,刘易掉进河里,只泛起了小小的水花。他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干净而彻底,我猜想他的心里很平静,甚至说是解脱。那时路上没有多少人,他又没有亲人,于是没有人关心他的死亡。他给我留下一段话和一个故事,把我当作朋友,但我心里也没荡起任何涟漪。

    刘易是我的一个朋友,而他又仅仅是一个我只见过三次面的陌生人。为朋友值得落泪,为陌生人却不必要,于是我的泪在心里就被擦干。我转身回去,一段故事至此落下帷幕。

    我对自己说,小插曲罢了,无需留意。然而他的话却没这么容易散去。

    我向她要过耳机,戴上,告诉她,我不是什么3号。

    她说,也确实,世界这么大,哪有这么巧的事。

    我附和着,对呀,哪能这么巧。然后我又问她,那个长头发是什么时候到你那个饭馆去的?

    一个多月前,她说。

    此时前方突然有些故障,不,应该说是下方,因为前轮爆胎了。乘客们都下车等着车胎康复,但这是没有用的,于是司机师傅忙着联系人来修。大家又忙着去把行李搬下来,我猜这是为了减轻车的负担,因为后轮说不定也会支撑不住然后爆掉。终于在接连上去大半车人,只有我和她留在车下时,后轮也惨叫一声瘫软下去。司机师傅一边吆喝着喊人下来一边冲电话里喊:再多带两个轮胎。于是我和她清楚地知道,我们的行李要留在车上了。

    车的轮胎还有两个小时才能来。我听着旁边一个比我小几岁的人在抱怨说,两小时我走都走到了。司机师傅瞪了他一眼,他很自觉地躲过视线,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周围,有人在庆幸还好车没有在高速上爆胎,有人在慌张地联系自己的亲人朋友,有人则抱着手机自娱自乐。还有的人,拍了拍报废的轮胎。十分认真地对司机师傅说,这轮胎太旧了,怪不得爆胎。

    司机白了他一眼,妈的一星期前刚换的轮胎,你跟我说旧?

    那人又说,那怎么会爆胎呢?

    司机又说,妈的路不平。

    我走过去问司机师傅,轮胎还有多长时间才能来?

    他算了算,两三个小时吧,主要就等它来了,换轮胎用不了太多时间。

    我转过头对她说,走,我带你买些吃的。

    附近没几家超市,好不容易找到一家竟然花了二十分钟,同时我也为几袋薯片付出了一张绿色人民币,她一边说着真贵一边拆开包装。回去的路上,她问我,车是不是有备胎?

    我说,应该都有吧,那辆车这么破,你就别指望了。然后我们走到一处高地,眺望着车爆胎的地方。

    车呢?她问我。

    我们疯狂地跑过去,只在地上找到了两个旅行包。

    我说,他们甚至把旅行包还给我们了。

    她一直念叨着什么“好人一生平安”,我看她当真了,用力拍了拍她。

    别搁那祝福他们了,人家那是嫌弃我们,快看看你的钱还在不在。我说。

    她找了半天。呀,钱没了。她急得直要哭。

    我说,你别哭啊,先别哭,你包里总共有多少钱?

    她说,一千二。

    我说,那我补给你,算是我自己的损失,好吧?

    她更不乐意了。你懂什么,那是我一点一点挣的,这怎么能一样呢,啊呀那车人真坏,怎么什么钱都偷呢……

    我看着她,慢慢地倚在石头旁。

    不一会,她凑过来,问我,你的钱被偷了吗?

    我很不屑地说,我的钱都是随身带的,怎么可能丢。

    她说,那能不能,这几天先用你的钱,等我挣到钱再还你。

    我想起她要和我同行。

    总不能把你丢在这吧,我说。

    在路边杵了十几分钟,终于拦下一辆出租车。我对司机说,师傅,去上海还要多长时间?司机很本分老实,居然真的打开导航,仔细看了一遍,说最快得要三个小时,还需要上高速,他说天太晚了,怕自己疲劳驾驶会出事,于是建议我们先到附近的旅店里住一晚。

    我说,那行,你先开着,进城区我们就下车。

    上车两分钟后,车停了。

    司机说,前面有车翻了。

    我说,那还得堵多长时间?

    司机说,那车是辆大巴,还有一车人呢,也不知道能活几个。然后他转过来看向我们,要不你们从这下车吧。

    我忙问他要收多少钱。他摆摆手,说就两分钟的事,人又没送到地方,再说了我这也正好顺路回家,不收你们钱了。然后他向前方右手边指了指,说,那边有个小旅馆,你们去那将就将就住一晚吧。然后他万分惆怅地向前方望去,说,这里离城区还很远。

    我们连声道谢下了车,她感慨万千,说,看来善良的人还是有的。

    废话,我说。

    向前走了几步,我们发现翻的那辆车正是我们原先坐的那辆,我们吓出一身冷汗,在稀疏的人群中呆了好一会,她又转过来望向我,说,如果我们当时没去买东西。是不是就会死在这里?

    我没有回答她,因为那是句废话。

    她抓住我的袖口,小心翼翼地说,其实,车上的人还挺善良的,总不该因为他们没等我们就说他们坏。

    毕竟他们还能想着把包还给我们,我接着她的话说。

    她大概已经忘了自己的一千二是怎么没的,又或许她想到了,但没敢说出来。我们从大巴车的一旁绕过,地上的血迹触目惊心,她和我偏过头,不敢再看第二眼。

    很快,我们走到刚才那个出租车司机说到的旅店。我看那房子有些破旧,就跟她说,你将就将就,明天再换个好些的地方住。

    她说,没事,比我平时住的好多了。

    走到旅店门口,我把她叫住,说,你得告诉我你叫什么。

    她愣了一下,问,为什么?

    我说,我要是连你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们难道不会以为……

    她长长地“哦”了一声,说,我叫何苑。

    我让她把身份证拿出来,详细地知晓那些信息后,说,我准备开两间。

    她说,你还是开一间吧,我害怕。

    我问她,你害怕什么?

    她说,刚才那一车的人……然后指指身后。

    我说,不行,这是原则问题,心理上的问题你要克服,大不了开着灯睡一夜。

    她想了想说,那你开两间隔壁的吧,这样我说话你也能听见。然后她又抓住我的袖口,睁大眼睛问我,如果我遇到危险,你会来救我吗?

    我一把甩开她,严肃地说,别自己吓自己,没有什么危险。

    我快速开了两间房,然后拎包入住,她进屋时,我专门嘱咐她说,如果有人敲门,先把我喊醒,我告诉你应该怎么做。

    她点点头,慢慢关上门。

    我回屋洗漱,然后躺在床上听歌,拉上窗帘,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我打开手机拍照,正对着猫眼,门口站着一个身材很好的女人,焦躁不安地四处张望,她穿得……可以说很省布料,我隐约知道了一些,问,谁?

    她清了清嗓子,说,先生,请开门,有些事进屋再说。

    我说,不需要。

    然后传来她离开的脚步声。这时我突然心生一计,打开门把她叫住。

    我问她,你还有别的衣服吗?

    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条蕾丝短裙,问我,这个?

    我说,你有没有稍微正式点的衣服?

    她说,有一套衬衫和牛仔裤,你喜欢这种类型?

    我说:先别管这些,你先去把衣服换了,回来听我指示。

    不久她又敲开了我房间的门。我招呼她快进来。

    先生,我们这收费是有标准的……她坐到床上说。

    我打断她的话,直入主题地说,我要你去隔壁陪一个女孩一晚上,明天早上再给你结账。

    她愣了好久,说,可我不是拉拉,不过,也不是不行,毕竟凡事都有第一次嘛。

    我说,我让你上她屋里,又没让你上她,她胆子小,一个人不敢住,我想让你去给她做个伴,让她安稳些。

    她说,要是什么都不做的话,那我就收你一百吧,很便宜的了。然后她叹口气,说,全当今天给自己放个假。

    她最终还是先拿钱再去的隔壁,我想一百块也不算什么。两秒后,我听见敲门声从隔壁传来,何苑轻轻敲着墙,问我,怎么办?

    我说,你开门吧,我让她去陪你的。

    她“哦”了一声。我听见她的门开了,然后昏昏睡去。

    第二天一早,何苑敲开我屋的门,很高兴地喊我出去吃早饭,还说她要请客。我问她,你哪来的钱?

    她睁大眼睛,满脸兴奋地望着我,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姐姐的?

    那天的早饭何苑吃得格外的香,她说她姐姐是个很好的人,从小就疼她,学习成绩也好,只可惜家里没钱供她读书,于是只能到外地打工挣钱。何苑满脸期待地问我,我姐姐是干什么的?

    我说,在大酒店里当服务员,混得可好了。

    她说,哪个酒店,带我去看看。

    我说,你姐没告诉你?

    她说,哎呀,早知道昨天晚上就问问了。

    我没说话。

    她说,今天醒来姐姐就已经走了,估计很忙。

    我发自内心地庆幸。

    下一步,我们准备向城区赶。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们,昨晚有辆大巴车在这儿翻了,原因是使用了劣制的备胎,还有,那个大巴车司机当时疲劳驾驶,脸都快趴在方向盘上了。

    经过三个小时才到上海,结账时我和司机都惊了一下,他十分感慨地说,不愧是上海。我也万分感慨,掏出几张红色人民币。

    何苑对我说她要去外滩看看,顺便给我讲讲她自己的故事。我笑着说,你是去看景还是去看人?

    去看人。她说。

    这是我第一次来外滩。其实也没有像一些文章中说得这么夸张,人并没有多到盖住了景,我深深地怀疑某些公众号和视频的制作者是否真的来过外滩。不得不说,这是个很美的地方,我只能说我的文笔和才华尚没有资格去描绘这幅画卷,但我还是想写两句:天真高,海真蓝,风真清,人真美。

    她在风中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何苑说,那时我十八岁,现在过了一年,有些事情还是历历在目。

    何苑说,阿俊是个很好的人,至少他之前是的。

    何苑说,我和阿俊是在网上认识的,我的手机很旧,那里网也不好,于是我每个月都花十块钱买流量包,我的所有流量都花在与他聊天上,我每天都发动态,每天都和他聊QQ,每天都看他发的东西。他经常在动态里发自己去的地方,有山,海,湖泊,还有天空,当然他从来没去过天空,但他拍的图片真的好美。我问阿俊,你是拿相机拍的吗?他说,是,那相机好贵好贵的。我问阿俊,能不能哪天也给我拍一张照。阿俊说他在上海,他说他会在外滩等我,然后给我拍下一张永远的照片,再带我去远方。我问阿俊,会需要很多钱吗?他说会,但是他说他会养我,会带我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何苑说,我问阿俊,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说他只是个沉默不语的等待者,我问他还要沉默多久,他说他要沉默直到等到我。

    何苑说,阿俊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刚巧认识一年整,也就是在两天前,我告诉他我要出发去找他,他说相遇时他会牵着我的手走过外滩,说我们只要在一起就永远不要分开。

    何苑说,可是我根本就没能见到他,昨天在车上,他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家里人不同意他去见一个网友,更不允许他和一个乡下来的女孩交往。我当时有些着急,因为已经在车上了,然后我对阿俊说,不然我们只见一面吧,你给我拍张照我就走。阿俊说,不行。他说我们注定无法相见。

    何苑说,我当时快气炸了,然后就和他吵了起来,至于我说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可是阿俊一直在听着,他也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在听。等我吵了十几分钟后,我就什么都不想说了,沉默了好一会,我听见他轻轻地说,对不起,然后挂掉电话。

    何苑说,之后我就一直看着窗外,然后你就醒了。

    我说,DON’T LET ME DOWN,不要让我失落。

    何苑说,可我还是失落了。

    我看见她的头发无助地在风中扬起。

    她说,我不能再见到阿俊了,所以我当时想和你去北京。

    我说,可我们最终还是来了上海。

    她说,无所谓了,反正他也认不出我。

    我问她,你们没有交换照片吗?

    她说,忘了,应该没有吧。

    然后何苑抬起头说,其实我挺想见他一面的。

    我们一步一步沿着外滩走,她牵着我的袖口,走得很慢。我眼中掠过一个年轻人的身影,倚着栏杆举起相机,对着天空按下快门,但他始终没有把镜头对准蔚蓝的海,四处拍了一张照之后,他突然向后退了几步,险些撞倒一辆自行车。抱歉,他对自行车说,然后转身面向空空如也的栏杆。或许那里本应该有个来自远方的人,可惜那个人的影消失在快门按下之前。

    我仔细打量那个年轻人,不知不觉已然走到他的身后,何苑拽了拽我的袖口,指向远方的气球,说,好大的气球。我转向她,问道,何苑,你有没有一种感觉。

    她说,什么感觉。

    我说,没什么。

    那个年轻人依然望向空旷的栏杆。我和何苑从他身后经过,走了几步,我回过头,他怔怔地望着我们。我向他报以一个微笑。

    一个礼貌的、令人悲伤的微笑。

    他也慌忙微笑,只不过有些尴尬。然后他走向栏杆,倚在那里,继续拍天空。何苑说,我感觉阿俊就在这里。

    我们在街上闲逛,午饭也解决了,我决定带何苑去找工作。这时她却说,我想再逛一下午,等晚上快到饭点的时候再去找工作。

    我说,你还想再蹭一顿。

    她说,没有没有,我只是想再看看上海。

    于是我们又沿外滩走了好久。

    何苑问我,你说,阿俊真的没在这儿吗?

    我说,大概没有,他大概不愿看到你。

    她说,为什么?

    我说,那样的年轻人,一冲动就可能会做傻事,搞不好会带你私奔。他害怕自己冲动。

    她说,我感觉挺好的。

    我说,你也年轻冲动啊,要是你们私奔了,他的家人怎么办,再说,你觉得你们真的有这么熟悉吗?

    她点点头。

    我说,没那么容易的,幸福啊,没那么容易的。

    她说,少拿幸福吓唬我。

    过了好久好久,直到带着咸腥的海风吹来,直到这天的第一片树叶落下,她才轻声说,我还是把他忘了吧。

    我说,阿俊是个很好的人,你应该记住他。

    她说,阿俊是我的初恋。

    我默然地看向天空。

    走了一会,何苑停下脚步,说,你站着别动,我给你拍张照。

    我面向她站在风里,头发被微微吹起,她举起手机,让我笑一笑。

    我在以落日为背景的图景里微笑,她给我看了看成片,我的右手边有一片很大很大的空白,她说那片空白美得令人沉醉。

    之后,何苑还是蹭了一顿饭,我带她吃了一碗拉面,然后准备入住酒店。她说,你这次开一个房间吧,我想和你聊聊天。

    我答应了。

    洗漱完毕,我躺在床上听歌,何苑则对着镜子照来照去。

    你在看什么?我问她。

    她说,我一直觉得,镜子里是另一个自己。

    我说,哦,那你觉得另一个自己该是什么样的呢?

    她说,和这个自己一样。然后指了指她的身体。

    我说,没准每个镜子里都有一个世界。

    她说,你别骗我啊,初中我还是上过的,不是什么……什么平面镜成像吗?

    我说,这是科学的解释,有些事是科学解释不通的。

    她说,什么事?

    我说,比如说,你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竟然敢和一个只认识了两天的陌生男人同屋,这件事科学无法解释。

    她说,你不是陌生男人。

    我说,我还是害怕自己冲动,你最好离我远点。

    她说,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冷静的人。

    我说,我确实比以前冷静多了。

    她说,是因为什么事吗?

    我说,不是,有些事发生得如此自然,以至于我没有来得及察觉,它就已经发生了。成长从来都不是一瞬间的事,我很少因为听到一首歌而流泪,但我经常会因为多年后重听一首歌而泪流满面。有很多事,就像酒一样,在心里放的时间长了,总会带着些醇香。我不知道我是从何时变得冷静的,但我知道我变冷静之后有时还会冲动,或许冲动才是我的本色,冷静只是帮助我生存在这世界上的保护。

    我说,我始终记得一句话:不要让你的理智吞噬了你的欲望。但令我惊恐的是,欲望从不担心会被理智吞噬。我还是害怕冲动。

    何苑一面听着一面坐到另一张床上,钻进被窝。晚安了,希望你今天不冲动。她说。

    我点点头,关上灯,在电吉他的轻柔抚摩里进入梦乡。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倚在床上,何苑还在熟睡。我看着她,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这真是奇妙,从初识到开房只需要两天,虽然我什么也没对她做。然后我转念一想,有的人初识就是在开房,而且做得毫不收敛。

    何苑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我问自己。在我眼中,何苑像是只闯入我的世界的猫,她单纯得易碎,简单得像清晨阳光下的一块玻璃。我和她只是在大巴车上偶然地相遇,本应奔赴不同的城,却由于一些机缘巧合来到同一座城市。有关我或者她或者我们的未来,我不敢去想也没有能力去想。

    这时候她醒了,问我,几点了?

    六点。我说。

    我不知道我是否对她有过暧昧的温柔,可是我发觉我心中升起了朦胧的烟雾,这使我险些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十九岁,天真的年纪,也是朦胧的年纪,何苑也应该有自己的独行道路,而不是一直跟着我。她说她会在这找工作,生活下去,可如今看来,那似乎已经慢慢变远,而且我也不记得她是否说过某天会离开我。我的思绪变乱,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

    我问何苑,你什么时候找工作。

    她说,马上就去。

    我说,等你找到工作,我可能就要走了。

    她说,挺好的,感谢你陪我这么久。然后她顿了顿,说,这几天的钱,我一定会还你的,留个联系方式吧。

    我给她留了电话,说,走吧。

    我们收拾行李,走出门时,何苑说,你真的要走?

    我说,真的。

    再听首歌吧。她说。

    我分给她一半耳机,里面正放着张楚的《爱情》。

    “我明天早晨打算离开,即使你已经扒光了我的衣裳。你早晨起来死在这床上,即使街上的人还很坚强。”我的灵魂一丝不挂,于是我必须逃避,然后穿上一件外衣。

    “离开,离开你,离开。”渐行渐远的声音。

    我带何苑走到一家中餐厅,她一个人进去,我在门外等她。片刻后,她出来,说,再见,然后低下头。

    我微笑着说,再见,然后转过身,没再看她一眼。

    下一步,我该怎么做呢?绕着上海走一圈,还是到东方明珠下拍张照?我有大把的时间,资金也完全充足,我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繁华,我要走过亿万人曾经走过的道路,然后寻找那些我从未遇见的东西。不过,一切似乎都这样轻易地发生:刘易轻易地离开这个世界,我和何苑轻易地相见,同行,然后这样轻易地微笑告别。一切发生得毫无头绪,就像一场无厘头电影。这个世界的年轻人,总不能轻易踏上别人的脚印吧,我笑着感慨。于是啊,我风尘仆仆地走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我,在这条街转角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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