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通知》后,陕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通知》。
在村级组织中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陕西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在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有难度,工作压力大、监督管理难。为使“一肩挑”政策能够精准落地,在推行过程中要不断规范“一肩挑”运行机制,确保“一肩挑”成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好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运行。推行“一肩挑”,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成熟一个,推行一个”的原则,循序渐进,切勿“一刀切”。同时,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减少地方宗族势力对选举工作的影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标准,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将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手等纳入后备人才库优先考虑,真正把年富力强的人才选拔上来。在选举模式上,继续进行有效探索,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监督管理。要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围绕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党建工作、脱贫攻坚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村书记、主任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让村书记、主任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平时,党组织应多关心关爱村书记、主任,解决其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是中央着眼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致力于推动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唯有规范工作运行、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确保这一举措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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