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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有一句形容两个姑娘衣着暴露
衣服穿得破绽百出
“破绽百出”这个词原本的意思就是指衣服破,但长久以来大家习惯的都是它的引申义,久而久之,原意都不再有人提。现在又用回到形容衣着上,显然也不是说的衣着褴褛,却指衣着暴露。可见,“用词奇”需要突破读者原来已经非常熟悉的陈词滥调,用出词的新意来。如果说将词义引申到大家都不曾想到的事物上是一种正向“奇”,那么在大家都几乎忘了词的本义的时候,以另一种方法回归本义就成了一种反向的“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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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努力?如果年轻时设定一个目标,雷打不动的发奋,说不定就成功了什么事情。
可是谁不是从年轻过来的,年轻的心多活泼可还记得?总觉未来无限长,万事皆可能。这也好玩,那也好玩,时日尚多,先玩一阵子。步入中年,日益感觉时日无多,才痛觉时间珍贵,抓住一样想努力,却猛然发觉精力已不济,思路也不复敏捷,再多努力恐怕也不再济事。人生路大多如此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其实少壮的时候恐怕也不觉得不努力,只觉乱花渐欲迷人眼,殊不知失却的却是最为珍贵的二字“时机”,回过头才顿觉“要是那时再努力一些就好了”。
不过,有一万种选择放在面前而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选中一个目标而咬定青山不放松那就不是年轻的心境了,也就不再是年轻人。想来,这种人也太过恐怖了一点,恐怕也不符合生理规律。若有其人,怕是要让人怀疑是从中年穿越而来。这样想,也可释然。
借知乎名言: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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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东西果然会影响写作的语言风格,最近重读《倚天屠龙记》,小说文字带点文言色彩,沉浸其中多时,连自己的文字也开始不文不白起来。
这应该就是文字能力不成熟的标志,听说文字风格成熟了,就不会再受最近阅读风格影响,而会形成自己稳定的语言风格。以后可以把这个作为一个测试,到哪天觉得文字风格不再受当时的阅读影响了,就应该算是上了这个台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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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读《倚天屠龙记》大概应该是中学,这么多年,情节早已忘得七七八八。如今重读,比那时只追求故事情节的发展多了一点思考,开始不自觉的思考人物性格。以前只注意主角,现在连个个配角也似活在眼前。掩卷沉思,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于眼前。金庸的武侠世界,果然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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