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颐酒店涉世男子在河南被抓获,终于这个沸沸扬扬的事儿算告下了一个段落。有一些非常特别不解的疑问,不针对立法,不针对其他有的没的什么,只是仅仅有一个疑问:这个国家对女性安全保护程度只差,这能算做是男女平等的体现吗?
也对,中华大地五千年的历史使然,女性,一直以来除了完成后代繁衍和家务“大事”,毫无“地位”可言。直到1907年清政府第一次意识到读书权能够给予少数的女性时,女性,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才逐渐有了争取自身解放的浅薄意识。之后,五四运动、三八妇女节的启动扩散、《新中国妇女》的创刊发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等一系列活动及立法的实施,才慢慢的让中国的女性在中国的社会进程中,有了一丝丝可以发声的权利;有了一点点可以自立的权利;有了一些些可以自主的权利。当然,在此仅代表我自己,对争取女性权益而牺牲的先烈们表达最崇敬的缅怀。毕竟没有你们的牺牲,女性权益的争取我想必然还会是一场艰难的恶战。
就在和颐酒店事件发生后,我在群里面看到了这样一席话“现在女的太歪了,觉得男的就该宠着她,顺着她。久而久之就蹬鼻子上脸,上房子揭瓦。要是男的那一点没做好,就觉得不爱她了。各种闹,各种无理取闹。岂不知,男人在外面拼死拼活,为了谁。还不是为了女人!”撂下这段话的,大概是一个广告公司职员或者Boss或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之类的人物,而我,在看到这段话的瞬间就已经炸毛了!然后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回了一句,“所有的拼搏只是为了自己,而已”。
其实不止是这位仁兄,中华上下五千年,可能大部分的男性同胞们都认为他所有的付出、经历和收获,仅仅都只是为了家中的妻子女儿母亲亦或是其他的女性。而他在经历一系列成长或付出中所实现的人生价值也好,社会价值也罢,都不过是为了身边另一半的女性而已。
所以我想要问,既然你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然的体现在一位女性身上,不就正好体现这位女性是值得骄傲的吗?还有,跟她在一起是你自愿的对吧?结婚时说好要体贴照顾相互扶持,为什么就演变成为了这一切都是为了女人?难道说你在拼搏的时候家中儿女是自己喂饱自己的?你在拼搏的时候,父母生病或有需要是你分身有术自行护理照顾的?!所以不然嘛…你所抱怨的女人帮你解决了所有的后顾之忧,让你去驰骋疆场,体现你在这个社会应有的人生价值,你能说仅仅只有你在牺牲你在付出?!
其实生为女人,倍感骄傲。权益是我们自己争取而来,没有依靠和仰仗任何男性。我们能把自己装扮的缤纷、美丽,让所有人看到后为之心动预约;我们能在扛起照顾自己父母、另一半父母重任的同时,与另一半共同承担起担负家庭收入开支的必要责任(说不定还能比另一半挣得多);我们同样能在叱咤职场回到家后履行传宗接代养育下一代的义务。所以,为什么要用你男性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付出,你,真的差太多,只是我们为了家庭和睦隐忍不语,而已。
生而为女,甚为荣幸。我希望的是,在这篇文章落地的时候,男女平等能够真正平等而不是口号!保护女性能够有更多的立法而不是呼吁!而广大女性身边的另一半们,能真心实意的相互理解和体谅,而不是誓言一出就去到了九霄云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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