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我被重重的撞击声惊得一片空白,随即车骤然停下。完了,被追尾了,我坐在车里,心咚咚直跳
半响,冷静下来。
下车后,扭头看到从后车下来两个年轻人,大概不到三十岁的样子。
之前的我,碰到这种糟心事,通常会气急败坏一番。那天,我基本平静,拿起手机,拍了个视频,保存好。然后与对方简单交涉,无果,电话报警。
警察来了,一个胖又白,一个瘦又黑。
他们对着两辆事故车一顿猛拍,然后收走了驾驶证、行驶证。查看现场,询问,调解,未达成一致。
“你们把车停在交警队,等候处理,等我电话通知。”撂下这句话两位交警弟弟径走扬长而去。
我不懂交通法规,赶紧上网查阅,电话咨询一系列举措后,发现事情显然对我不利。也就是说,虽然我是被追尾者,貌似受害者。可是,是我变道在先,导致这起事故。
按照惯例,我急切的开始找关系,联系相关人士,告知情况。想让最终结果对我有利一些。对方信心满满,一口答应。
一想到找人帮忙,有可能把责任推给对方一些,心里就不由自主偷着乐。
在我四十多年的人生中,能占便宜就占点,能少承担责任就少承担一些,这些-----好像习以为常,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事实上呢?
前些日子,参加了“至良知女学班”,学习结束后,班级群里,老师组织有学习意愿的同学可以继续学习。我也报名了。其中一项作业是每天检讨自己的言行“不说善意的谎言”。每晚反思,发现总是又说了一句或两句善意的谎言。而这些谎言好像尽是脱口而出。那些话,倒是没有伤害到别人,只是只了方便自己。
这样继续了几天后,我开始有意注意善意谎言的问题。
而我想找人摆平这件事情,显然是有意黑白颠倒。自然称不上善意的谎言,可以说是恶意的了。想到这里,心里隐隐不安。
可我又没勇气通知办事人终止帮助我的行为,说到底,是我自私的欲望占了上峰。同时,我寄希望于交警能公事公办。
就这样,我在自相矛盾中等待最终结果。
漫长的三天后,交警同志终于通知我去交警队处理。
结果出来了,我负完全责任。
那一刻,我异常平静,只觉得如释重负。
看着为了我的事情忙忙碌碌的交警,心生歉意。如果当时没有那么大的私心,也许事情当时就处理了。省得几天等待,省得心中纠结,省得给交警添麻烦。
看来,我的修行之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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