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榴莲,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
作为热带水果,他的个头不小,但外形简直称得上丑陋,还散发着一种明显的臭味,以至于有的公共场合命令他不得进入。
不过,这个玩意真的好吃哦。果肉金黄色,甜度也比较高,深受不少消费者的青睐。当然,他的价格也居高不下。
这么说吧,随便买上一个榴莲,都得上百元。对普通老百姓而言,绝对奢侈。
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给妻子买了一个。她很高兴,但是还抱怨我,花那么多钱买这个干什么,这东西咱们吃不起。
为了让更多的人吃得起,同时保证榴莲尽快销售出去,超市工作人员会把榴莲分割成小块,装在塑料盒里出售。这样,所需费用就降下来了。
有意思的是,到了这个地步,有人还是不愿意花钱买,公然选择偷吃。
前天晚上,广东揭阳的一家超市迎来了一位女顾客。刚开始,她并没有任何反常的举止,也是在超市里随处观看,好像在挑选中意的物品。
没过多久,她拿起一盒榴莲,慢慢地走进厕所。期间,她显得比较谨慎,不时地左顾右盼,直至确认无人发现。
看到这里,相信有不少人觉得疑惑,难不成她还要到厕所吃榴莲?啥也不说,恭喜您答对了。
这位女顾客就是在厕所里吃完了榴莲,然后不动声色地离开。若不是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榴莲的核,包装盒,任谁都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说句不好听的,女顾客的智商真的令人堪忧。没有人跟着,并不意味着能把超市里的东西据为己有,到处都有清晰且没有死角的监控啊。
消息传出,立刻成为了热门谈资。不少人表示,这得馋成什么样子了,为了吃一口榴莲,不惜偷盗。
更有人直言不讳地说,真是活见鬼了,竟然在厕所里吃榴莲,难道是嫌榴莲味道不够重吗?
另外,超市店员从监控画面发现,女子离开时反复地摸口袋,是因为她在厕所里吃榴莲时,不经意间掉了10元钱。
到底是做贼心虚,她担心自己偷吃榴莲被抓现行,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寻找,明知道丢在超市里,也赶紧走人。你说,犯得着吗?
面对女子的行径,超市也没有选择报警。毕竟,吃下去的榴莲不值多少钱,达不到量刑标准,但是弄到派出所就麻烦了。
说心里话,生而为人,谁都想吃好的,穿好的,过着幸福的日子。但是人和人之间永远存在着不可跨越的差距,梦想也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
想吃榴莲没有毛病,但需要花钱去购买,超市的榴莲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常言说得好,人穷不能志短,买不起可以不吃,也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有人之所以走向犯罪的道路,就是通过这种不起眼的行为惯出来的。切记,切记。(文/孙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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