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一本叫《别跟我说你懂写网文》的书里说,如果写长篇,尽量不要用第一人称视角,因为这个视角太有限了,很多事情根本就无法交待出来,而用第三人称来叙述的话,就没有这样的难题了。这让我想起了早年间看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印象中故事是顶好的,只是作为叙述者的“我”,真的网罗了太多关系,让人读得有点吃力,我仿佛能看到作者为了能讲好这个故事所费的苦心。站在故事中“我”的角度去感受整个故事的话,也是无比劳累的。但是我转念又想,如果作者用第一人称视角的话,是不是就削弱了整个故事的代入感与亲和力呢?这也许就是作者当时所顾虑的。
与这本小说有相同问题的,还有那部不朽的《呼啸山庄》。在我眼里,黛西就是凯瑟琳,盖茨比就是希思克利夫,汤姆就是黑化版的林惇。“我”就是奈丽。
早上打开迅雷的时候,看了一篇有关《功夫》的影评,说在影片后半部分中,斧头帮一群人打开一扇门,走出来的本应是星,却是火云邪神。影评作者说这是在致敬《沉默的羔羊》,我当时有点懵,《羔羊》我也看了,但是我怎么想不起有类似桥段呢?于是我又打开《沉默的羔羊》,把后半部分重温了一遍,终于找到了,是警察在按门铃,变态杀人狂打开门,站在门口的却是女主克劳瑞丝。这是个极其绝妙的剪接方法,我却把这段完完全全地忽略掉了。唉,门外汉就是门外汉,要想成为一个影评人,还要有大有人在的艰辛长路走呢。
我决定以后要好好研究每一部经典电影,吃透,然后为我所用。
说个题外话,迅雷的这次改版真的是很不错,右侧的空白处变成了一篇篇的影评,而不是什么基金抽奖,而我关注的是每篇影评的稿酬————一千元呢。。。
一千块钱,我一个多星期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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