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再次碰面时,是一个深秋。
有点像威廉特雷弗小说的开头,两个个男人,在一个猝不及防的黄昏,同自己的前半生打了个照面。
两个男人,这样的四个字摆在一起就会变成一个故事,科恩的雨衣,林奇的至交,佳吉列夫和尼金斯基。无聊的戏剧,无聊的人生。
他变成了一个称职的丈夫,他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在华灯初上的闹市街头咖啡馆里,李为林添了杯牛奶。
林堆在围巾里的脸变得有些莫测,“才三年而已啊,你就忘了我一点也不爱喝这个。”
李皱着眉头,“你今年多大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就是这样照顾自己的吗?年轻时候喜欢喝的东西,现在都要少喝。”
林气结,白了李一眼,三年而已,说得好像十年没见。林没有一点要喝的意思,碰也不碰那杯牛奶,手缩在灰色的柔软风衣里,袖口露出一点指尖,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李看着林那张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脸,在心里叹了口气,林额前的刘海依然柔软,碎发遮住眼角,眼睛却很亮,但又有点无辜,周身的气质依然是那样一种清醒的颓唐。
李的视线在林的脸上逡巡,寻找着所有改变与延续的痕迹。突然他发现林的眼镜换了,从黑色镜框换成了深蓝色镜框。
“镜框换了?”
这是个无伤大雅的小细节,但李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李想要对林出现的所有改变都了如指掌。
“因为我出了场车祸,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