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则新闻,北京的一位女士,因为去山上采了一株野花,结果被X事拘留。
原来她采的野花叫槭叶铁线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它与房山紫堇,独根草并称为“崖壁三绝”。它们都生长在太行山的陡峭崖壁上,都是非常珍惜的国家保护植物。
这位女士采摘完后把花养在家里,第二天这个花就蔫了,眼看着花就活不成了。这种花生长在悬崖峭壁,对环境要求极为苛刻,人工养殖的成活率几乎为零。
她把花拿回家悄悄地养或许还没什么事?没想到她又把花发到微博上。这下见光死,让很多人都知道,警察也顺藤摸瓜找上门来。
当然这么说不是鼓励大家采了国家保护植物藏起来。而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以为采了不发网上就没事。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
警察问她不知道这是国家保护植物吗?她说知道,用手机搜过。可见这位女士是明知故犯,都是被虚荣心所害。明知是国家保护植物还摘下来拿回家养,主要是想在网上炫耀一番。
随意采摘山上的花草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如今人们都喜欢游山玩水,亲近大自然,但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随处可见。比如说乱扔垃圾,随意攀枝花草果树。
这则新闻非常有警示教育意义,不只是野生动物需要大家去保护,爱护;野生植物同样也需要我们去保护,爱护。
可能在我们的观念里,那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株野花。摘了也无伤大雅,不用手机搜索,根本不知道它的珍贵。
在国家保护植物的宣传方面,还有很长了路要走。要像大熊猫,老虎,狗熊一样,让大家都知道那些花草是不能碰更不能摘的保护植物。
另外,还要让人有敬畏之心。把规矩立在前面。这位女士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但可能真不知道这个行为的后果是要负X事责任。
我们常说违法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概念,性质不同。例如闯红灯,压实线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批评教育,扣分即可;酒驾则是犯罪行为,是要负X事责任的。
歌里唱道,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其实山里的野花更是不要采。越是深山老林,悬崖峭壁,越是存在着一些珍惜的国家保护植物。
总之,以后再去山里游玩,记住教育家陶行知的一句话就行,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颗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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