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其这个人,不帅,没什么钱,牙齿不整齐,皮肤也很粗糙,假如十年前,我就能形成如今对男人的审美标准,我是断然不会与此人有什么儿女情长悲伤欢喜的。
但是事实,在我为我们设定了“老死不相往来”的结局后,和他有关的那些片段,却像一颗颗子 弹,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从记忆深处呼啸而来,将我狠狠击中。
现在我开始第一笔,絮絮叨叨,一笔一划,写完最后一笔,我就转身遗忘。
(一)
那时,小镇偏远而沉寂,买不到一块巧克力,也买不到一本杂志。而我,政治妙龄,爱文艺,自以为是,沉溺于自己臆想出来的狭小天地,对周围的人和事都置若罔闻。
小其事一扇窗。
他从一个热爱而遥远的大城市里来,穿白T恤,牛仔裤,漆黑的眼睛和头发,领着书包站在白砖黑瓦的教室门口,他只观望几秒钟,便像一个熟人一样,直径走到我的旁边坐下,并朝我微微一笑。
虽然我羞于承认,但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当时我感动了十七年来第一次不同寻常的心跳。
十七岁才情窦初开,这本来就已经是一件愚钝而羞愧的事。何况小其还带来了那么多新奇而美丽的玩意儿,巧克力,香水,随身听......不费吹灰之力,他们就成了我的心头好。
所以当小其等在巷子口那头,很霸道地说,“喂,做我女朋友吧!”,我几乎来不及犹疑就坐上他的自行车后座。
他骑得飞快,一路朝江边奔去。我不敢搂他的腰,更不敢抓他的衣服,只好紧张抓住车架,任凭他敞开的衬衫飞扬起来拂在我的脸上。他脊背裸露,渗满汗珠,湿热而陌生的气息一浪一浪扑倒我的身上。
更多的时候,我们坐在江边的岩石上聊天,他给我描绘大城市的纷繁美丽,而我,则设想这未来我们一起在城市读书生活的美好前景。
小其,可能你根本不曾想过,那时的我,已经想要与你天长地久,白头偕老了。而且我并不认为那是奢望,不过是一个简单朴素的愿望罢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