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宋朝》
《东京梦华录》说:“在京正店七十二户,此外不能遍数,其余皆谓之脚店。”
据《东京梦华录》称:“民间所宰猪,须从此(南熏门)入京,每日至晚,每群万数。”
宋政府对客店立有一条极富人道主义的规定:旅店如发现住店的客人得病,不得借故赶他离店,而是要就近请大夫给他看病,并报告县衙,由政府报销医药费。
吃过年夜饭之后,宋朝的城市迎来了彻夜不眠的大年夜,“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孩子们跑到外面,绕街唱儿歌:“卖痴呆,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见卖尽多送,要赊随我来。”这叫作“卖痴呆”,儿童以此相戏谑,也寄托人们希望来年变得聪明的意愿。南宋诗人范成大有一首趣味十足的小诗,描述吴中民间“卖痴呆”的习俗:“除夕更阑人不睡,厌禳钝滞迎新岁;小儿呼叫走长街,云有痴呆召人买。二物于人谁独无?就中吴侬仍有余;巷南巷北卖不得,相逢大笑相揶揄。栎翁块坐重帘下,独要买添令问价。儿云翁买不须钱,奉赊痴呆千百年。”
就中吴侬仍有余;
关于本书作者为什么“粉”宋朝,他自己如此说道:“什么叫‘文明成就’?我觉得‘文明成就’不是指疆土特别辽阔,不是沙场杀敌如麻,不是耀兵异域扬我国威,不是万邦来朝。我心目中的‘文明成就’,是指政治开明一些;社会宽松一些;经济繁荣一些;生活富庶一些。”
我个人觉得,宋朝的滑稽戏敢拿孔子开涮,确实反映了当时的文化氛围比较宽松。但我不认为在戏台上以调戏先贤为乐是多么值得推崇的事情。在众语喧哗的社会,“渎圣”的言论不妨倾听,但它不应该大行其道,获得加冕般的礼赞;相反,它应该感受到来自主流社会的自发形成的舆论压力。
引用《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布鲁克斯《我不是查理》一文的结尾,来表达我对“渎圣”言论的基本立场:“健康的社会不会打压言论,但会对不同类型的言论者给出不同礼遇,人们对睿智、考虑周全的学者的声音给予高度尊重,给予讽刺者‘半尊重’,但对种族主义者和反犹太主义者则给予羞辱和鄙视。对那些想得到人们关注的人士来说,你自己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你能赢得的不同礼遇。”
“夜无群饮,村无宵行”,
名妓数十辈,皆时妆袨服,巧笑争妍。夏月茉莉盈头,春满绮陌,凭槛招邀”,饮客登楼,点名妓女歌舞佐酒,叫作“点花牌”。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朱熹说:“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条目多仍其旧。大凡做事的人,多是先其大纲,其他节目可因则因,此方是英雄手段。”
衣冠南渡,南方获得大开发,中国的经济、文化重心逐渐
有时候,历史性的巨变就蕴藏在毫不起眼的细节当中,就如绚烂的烟花在爆发之前,不过是一枚小小的炮筒。我们的遗憾是,宋朝的烟花绽放了,却又熄灭了。
轻责于民,而重罚于官;注意保护小民的权利,而强调官员的伦理责任。
正如明朝人吕坤所言:“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焉,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故势者,帝王之权也;理者,圣人之权也。帝王无圣人之理,则其权有时而屈。”吕坤的说法,继承自宋代儒家的“道理最大”理念。“理”掌握在儒家士大夫手里,可以叫掌握着“势”的皇帝屈服。
皇帝的美德是克制、舍己(包括一己之私情)从众,嘉靖显然做不到这一点。
而是理解了真宗的苦心。宋真宗是一个平庸的君主,缺乏太祖、太宗那样的“克里斯玛”权威,他决心封禅泰山,无非是希望通过这一仪式,让上天为他的皇位加冕,以增进君主的权威(而不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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