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吗

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吗

作者: 吴叔八道 | 来源:发表于2024-05-21 22:29 被阅读0次

    小李婚后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屋,在亲友的帮助下,终于凑齐了购房款,并通过中介公司与刘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求房若渴的小李立即付了购房款,刘叔也积极配合,交付了房屋钥匙。在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小李就马上购买材料、雇用工人进行装修,想早日乔迁新居。在装修时,楼上邻居王大妈告知小李,刘叔的儿子曾在该房屋中杀害了一个女孩并残忍地将其碎尸。将信将疑的小李向当地派出所求证,派出所查证此房中确实发生过命案。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买了“凶宅”怎么办?愤怒的小李坚决要求退房,但被刘叔拒绝。小李遂诉至法院,请求法官判决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刘叔退回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小李能否退房,从“凶宅”抽身而出?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刘叔隐瞒住宅内发生过凶案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彰显的是民事活动中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在合同双方从磋商、签约到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中,都必须践行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双方为订立买卖合同而进行磋商时,刘叔隐瞒房屋是“凶宅”的事实,没有履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必要告知义务。而依据一般观念和风俗习惯,人们对住宅内发生凶杀碎尸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此类住宅虽在实物形态上未受损坏,但会因购买者的忌讳而有所贬值,这已构成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故刘叔的上述隐瞒行为足以动摇基于双方自由意志订立的合同基础,因此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小李的诉讼请求。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ggafj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