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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人际关系和实质问题的不同”——读《沟通力》

“分清人际关系和实质问题的不同”——读《沟通力》

作者: 理尘台 | 来源:发表于2020-03-18 15:42 被阅读0次

    #理尘台之书影之旅#《沟通力》02


    读到第二章发现我们平时说的“关系”是一种模糊的概念,而作者将“关系”定义为一种过程,双方保持关系的良好,有助于解决双方涉及的实质性利益问题,但是仅仅是有助于,而不是一定等同于。因此“关系”≠“利益”;处理问题的方式是“过程”,处理问题的结果是“实质”,过程与结果也不可混淆。即使结果不好,在处理的过程中也可能是愉快的,或者说双方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是舒适的。

    作者在第二章着力讲述了要区分开关系目标和实质结果,并讲述了建立良好关系中不应该使用的两种方式。

    首先要想在交往中要想取得好的结果,不仅需要着眼于结果本身,还应关注于取得这些结果的方法。在交往中,双方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发挥重要作用来影响彼此的关系,关系双方不仅需要考虑处理问题的方式,还需要分析问题本身。很多时候人们在交往中想到的是短期利益,进而忽视了交往的过程。这里就要求关系双方第一,能够站到更高的高度去发现问题的本质是什么,而不是一味的看表面现象;第二,要学会换位思考,只有理解了对方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才有助于找到可以改善的地方。

    期望建立良好关系的过程中,无论是执意要求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还是在实质问题上做出妥协,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削弱双方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在建立良好关系的过程中既不能依赖于双方意见的一致,也同样不能通过买卖获得。

    在关系的相处中,人们往往陷入一种“他们应该做什么?”的思维定式,这就体现了人们期望改善关系应该由对方来努力的普遍观念。事实上我们要影响对方的决定,应当理解我们更能够掌握的是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别人的,我们应当自问,我们能做些什么来改善这种关系。

    在朋友间为了避免争执而让步妥协、在生意场上给对方塞“好处”,这些都不利益建立长久的良好的关系。通过让步来换取一种关系就好比向勒索者屈服一样,你付出的越多,对方索价就越高。向对方妥协和要挟勒索,都不能为将来公平解决问题打下基础。

    建立良好关系首先要将解决实质性问题的方式同问题本身区分开来,然后逐个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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