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第三条提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这对广大网络经营者来说很有用的。
一、降低了网络经营的成本
新的电商法要求从事网上经营都要注册营业执照,以前注册时需要找注册的实体地址,如果没有的话,找代注册的一个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一年,域名一年才不到100元,现在这部分费用可以可节省掉,方便网络经营者注册。
二、现阶段主要是是以平台网店为主
我最近看了许多已注册好的营业执照,大多是淘宝、微店、拼多多等第三方平台居多,都是以网店地址登记居多,域名可以登记经营场所,就意味着可以用域名注册营业执照。
三、以个体工商户注册为主
主要是个体工商户注册为主,没有发现企业注册的,因为市场监管总局只提到个体工商户,没提及到企业。
四、独立域名暂时比较少
看到是大量都是网店的多级域名为主,有个别中小平台提供了独立域名绑定功能,未来是以独立域名注册会好些,因为网店的地址改变之后,需要重新注册营业执照,太麻烦了,还不如用自己的独立的域名,可以长期使用,对域名发展也是机会,一个很好的域名对推广也不错,我觉的这个是未来注册时的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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