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一个男的在某法院的办公室窗口复印资料,复印完了之后,复印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四块钱,男子扫码付款的时候却付了十元钱。工作人员对我说,他应该是听错了,付了十元钱,然后我接了一句,“你可以选择把多的钱找给他。”男子其实就在大厅的窗口,并没有离开。也许我这句话说的很尴尬。
复印的工作人员说,“他来了还差不多,我是不会去找他的。”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这多的钱,工作人员绝不会留给老板,而是那位工作人员在底下搞名堂私吞。因为她有时会拿老板的钱坐公交车,有时会先拿老板的钱去打麻将,老板并不知道这些,钱都掌握在工作人员手里,老板一个月来一次,从来不查账,居然连怀疑都没有过。
我不禁为老板感到唏嘘。也许因为我的话说的不合适,办公室的气氛有点尴尬。本来说好一起去卖废品的,结果硬是被她拒绝了。我也很来气,因为都已经等到五点四十五了。
算了,以后她不愿意卖就留着放在那里,我也不强求。我这人太直了,不喜欢这种私底下占小便宜的人。
《菜根谭》中有言“持身涉世,不可随境而迁,须是大火流金而清风慕然,严霜煞物而和气蔼然,阴霾溢空而慧目朗然,洪涛倒海而砥柱毅然,方是宇宙真人品。”遇到不属于自己财富时,不要总想着将钱财占为己有。要有一股傲气,取之外物只是外物,只有心灵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此身此心不为外物所役。
今天看到一篇因果,上面写道:“德大于得,必有所得,得大于德,必有所失。一切皆有因果。”感觉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曾经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老板把店里的工作都交给了她的员工,而且很信任她,没过多久,员工把老板的收款二维码改成自己的二维码,因为不是每天必须进账,所以老板根本察觉不出来。
员工在店里工作了六、七个年头,自己的荷包赚的盆满钵满,有一天竟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把她的钱全部转转给别人。
待她反应过来去报警的时候,已经被分流出去了。按理来说,她不应该会被咋骗的,因为她的工作就是每天打印法院的文书,见过许许多多类型的案例,可是那一刻,却被蒙住了心,转完账之后马上就清醒过来了,可是还是迟了。有人说,那财富本来不属于她,所以溜走了。虽然这种说法有点牵强,但我觉得这种贪心的做法仍不值得我们尊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不是贪这种蝇头小利,这种做法也属于违法的行为。一旦被发现,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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