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在家里刷碗,你的声音就那么一点一点地以渗透的方式飘过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穿过我入户的窗户穿过我饭厅的厅堂,来到厨房里,久久盘旋不去。好熟悉的曲调呀,好熟悉的音韵呀,《二泉映月》、《女儿情》、《赛马》等等。我有点点陶醉,放慢刷碗的速度,沉浸在乐音里,哼唱。乐音里偶尔会有几处音高不太协调,偶尔又会有一丝丝突兀。哦,这不是放的碟。我甚至没来得及放下抹布就穿过饭厅来到入户,只见窗外,路口,蓝衣少年、二胡,脚边敞开的琴盒以及周围一圈听众,路上车来车往,这几日天气好,远空有彩霞飘逸。
我明明听到自己心动的声音,但脑袋里思绪是混沌模糊的。既然不能一下子明了自己的心思那就回到厨房把余下的清洗任务完成吧。好多年来渐渐养成了这样一个不追逐虚空情绪而埋头当下工作生活学习实务的习惯。二胡一直在外响起,怎么就生出了一点为我一个人演奏的感觉?等忙完下去倒垃圾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走的话就给他支付酬金,这么想着,慢条斯理地收拾完厨房。
华灯初上,彩霞也早已隐去。一群人仍然围着少年,他有一个音响,放着配好的伴奏曲目,难怪听起来声效那么好。这时他拉的是《赛马》,但是好久没听过了误以为是《金色狂舞》。我怎么就不太好意思盯着他看呢?盯着实在是太不礼貌啦,盯着也许会给他压力。拍了一小段视频发给我小时候的二胡老师哥哥。哥哥肯定了他拉的快弓,纠正误听成的《金色狂舞》。
就这样,你就这么不经意地拨云披雾满身风尘的来到我的身边,走的居然是一个初三学生街头卖艺筹学费的路径。你是在街头流浪了多久呀?而我抛下你是有多久啦?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有些触目惊心。我已然忘记了所有曲目的名字,那些曾经耳熟能详的名字以及那些曾在我指间生涩翩飞的音符。昔别是何处,相逢皆老夫啦。
我知道自己小时候并不真正喜欢拉二胡的原因就是觉得辛苦味浓。吉它,多么的青春靓丽;钢琴,多么的沉静高雅;小提琴,又是多么的洋气和诗意。所以有意无意的让你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到——不见。
从来没有想过一种遗忘可以如此的了无痕迹,似乎生命里不曾有过。小时候练过的素描、毛笔书法以及象棋,隐隐约约还在,惟二胡,不见影踪。这个热闹的世界,和二胡真的是隔了千万重山的距离。
终于,你来了,在我华发渐生的时候。
然后,住下了,任我手足无措在记忆虚空处仓皇游弋。
我开始在TB上买碟,QQ音乐上听二胡曲,在网上查看当代二胡名家,在B站上搜二胡教程等等。二胡,你之于我,已然是个全新的世界。
想了大约1个月,给哥哥讲:“我还是准备把二胡捡起来”。哥哥说:“你学古筝吧,二胡拉好实在是太难啦。俗语说的千年古筝万年琵琶,但是一把二胡拉断腰哦”。所以又犹豫数日,最终明了自己的心:二胡吧。
得了二胡的那天晚上问生物学高材生大双:“从生物学角度看我现在完全想不起怎么拉二胡了是什么缘故?”大双回答:“慢慢你就会想起,它储存在你的小脑里,一激活就想起来啦。”这是一个科学文盲喜欢的答案。在小脑里,原来你一直在啊。我有些开心了,不要脸地想:哈,我还是练过童子功的。
余生不长 ,愿琴音相伴,不为考级考学,只为再次遇见。
原来你一直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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