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学习不良的概念
学习不良也叫学习困难,是一个国际性的研究课题,它源于19世纪初对脑伤病人的研究。196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一次主题为“知觉障碍儿童”的年会中,与会者呼吁用一个适当、合理的名称来界定由于不同原因而在学习方面存在困难的儿童。在会议中,特殊儿童教育专家Kirk首次提出了“学习不良”这一概念(张雅明,2012),正是这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针对“学习不良儿童”的研究,引起了教育心理学家的注意。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人,学习不良的定义几经变化,直到今天还没有定论。最早对学习不良作出概念界定的是Kirk,他认为学习不良是在听、说、读、写、算术或其他学科中的一种或几种障碍、失调或发展迟缓的现象(Kirk,1963)。在Kirk定义的基础上,1977年美国教育办公室给出了学习不良的官方定义,也是目前影响最为广泛的一个定义,即:学习不良是指在理解和使用书面与口头语言过程中,学习者存在一种或多种基本心理过程的障碍,这种障碍可能表现为倾听、说话、阅读、写作、计算或拼写等能力的缺陷。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一定义不断完善。1988年,美国学习困难联合委员会(Nat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Learning Disabilities,NJCLD)将学习困难定义为:一个由异质障碍构成的综合体,这些障碍表现为在听、说、读、写、推理或数学等能力的获得或使用上存在显著的困难。这些障碍源于个体的内在因素,推测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所致,而且在个体的一生中都可能发生。自我调节、社会知觉和人际互动的问题可能与学习困难共存,但它们不是引发学习困难的原因。虽然学习困难可能与其他障碍(如感觉障碍、智力迟滞及严重的情绪困扰)同时存在,或与外部环境的影响(如文化差异、不足或不当的教学)同时发生,却不是这些情形或影响的直接结果(李伟健,2011)。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张雅明(2012)提出了一个本土化的定义,即:学习不良是指由内、外多种消极因素相互作用,而非生理或身体的原发性缺陷(如盲、聋、哑等其他身体残疾)所造成的学业落后和困难。
虽然研究者们在各自学习不良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了不同的概念解释,但也达成了一些共识。李伟健(2011)对各个研究者的观点进行梳理,总结出了学习不良的几个关键特征。首先,学习不良主要表现为学业落后或困难,学业成就低于其潜能的发展,但每个学生学习不良的具体表现不尽相同,有的表现为阅读困难,有的表现为语言理解和表达困难,有的则表现为数理逻辑和计算困难;第二,学习不良的学生存在心理过程的缺陷,根据各种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学习不良的主要原因是心理缺陷,如感知、注意、思考等能力的缺陷及发展滞后;第三,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的失调,学习过程建立在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高级神经活动的基础之上,学习不良与中枢神经活动的异常有关;第四,排除由生理或身体缺陷造成的学习不良,如盲、聋、哑等身体缺陷可能与学习困难共存,但此类学生的问题不能被界定为学习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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