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母已经商量好,把老家的老房子留着租给小戴一家做生意。我原本想让父母把房子卖掉,怕再过些年卖不掉了,必竟小地方房子本来就不好卖,加上人口老龄化,国家打击炒房,就更不好卖了。
但小戴想多租几年,等两个孩子都长大,读完高中了,再回湖南老家去。父母也觉得,小戴对他们就像自己的儿子对父母一样好,加上小戴养两个孩子不容易,于是父母想着租金便宜点一直租给他们。
好吧,我现在也想通了,能够帮到别人就是最好的事情,以后如果房子真卖不出去也没关系,它已经完成使命了,对不对。我自己努力挣钱,不贪心那部分收益。
这个决定,让我觉得比把房子卖了得到钱,更开心。“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正是这个道理。
只要自己努力,挣钱不是问题的。时常想着别人的利益,自己的生活同样会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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