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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远方,就是与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诗与远方,就是与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作者: 萤火凉 | 来源:发表于2017-06-20 15:48 被阅读0次

    盛夏的雨后清晨,路旁砖墙之上的凌霄花,热烈中透着温润,似喇叭状的花朵从一片葱绿中探出头来。我驻足良久,雨后初霁的美好,让人舍不得离开。

    也路过潮湿阴凉的旧墙下,一片青苔,微小而丰盛地生长,像是时间的印痕,印染出一片翠绿,在无人踏足的领地里,不言不语,从不荒芜。

    生活中随意可见的一处绿植花草,都让人贪恋不已。它们吸足了阳光、雨水,将心气神凝练出一种让人艳羡的颜色来。玫瑰红、鸢尾紫、茉莉白、薄荷绿、石榴红……这些颜色,不经意间就会俘虏了你的心,印在心里开出一朵不褪色、不凋零的花。

    喜欢的事物自然会去接近、触摸,由浅入深,种植花草也是情之所趋。郑州的花卉市场,是常去光顾的地方。里面各种绿植、花草,名目繁多,香气四溢,一片花园盛景在眼前,外面的车马喧嚣似乎都是假象。和朋友一起去逛花草市场,总是忍不住会盯着这种花香花主打探,又或静静地看上一大会,恨不得想把它们都搬回家去,枕着花香入睡,再无烦忧。

    去年冬日的一天,路过街边的一家花店,一盆紫萼距花,也称紫满天星,紫色的碎花布满了盈绿的茎叶上,像是深林上空一颗颗星星在闪亮。当即买了回来,隔天浇一次水,但没过一个星期,大概是屋里没有阳光,温度太低,小花瓣慢慢地落尽了,不由得一阵哀伤。

    后来,买了茉莉,三三两两的花骨朵,透着浅白,清淡的香,让人欢喜,后来也因照料方法不适,最终只剩下干枯的根茎存留在土里。也养过薄荷,是夏天专属的清凉味道,喜潮湿,易生长的薄荷,即使在我翻土、频繁浇水的救治下,最终还是在几天之内便枯萎。

    从此对养花,有着“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心情。想来,是心中无花,投入不够,才一次次以凋落来给我惩罚吗?以若即若离的姿态,去欣赏,难道才是最好的喜欢吗?

    也喜欢衣服上的各种花草,精巧却不浮夸,不会是花枝乱舞的凌乱,最好是在棉布或白纱的布料上,染上水彩画的花样。喜欢的那件旗袍,在衣橱里存放了两年,依然如初见般欢喜。一朵莲花,微微垂下的花瓣,荷叶摇动的样子,写意感十足,走起路来,若有一阵风过,似在水中轻摆。看着喜欢的花,恰到好处的色彩,印染在一件衣物上,它便有了灵魂。仿佛它是活物,重新因它的气质与姿态赋予了新的生命。

    朋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穿衣风格,我回答说:“衣服要有画风,要有自己的风格,或古典或飘逸,不一定清新,但一定要有质感。可惜我穿不出它的气质。”朋友说:“要不要这么不食人间烟火,或许真的穿上了就慢慢地培养出和衣服相同的气质了呢。”朋友的话让我若有所思。

    大概是对古代如轻纱似薄雾的衣服,有太多幻想,那些飘逸的衣服,总是勾起我最大的向往。但我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像我喜欢的花草一样,喜欢却不一定去拥有。喜欢与真正的拥有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事。喜欢是纯粹的浅白,拥有却可以沾染上赤红、墨绿或素黑的欲求。所以我对喜欢的衣服,也只愿意只停留在欣赏的层面上。培养与衣服相匹配的气质的事,也便没有真正尝试过。

    10岁的时候,表姐送给我一件白色棉布连衣裙,裙摆自然随意,几枚古意的纽扣,与素白的棉质裙搭配起来,简单别致。尚且年幼的我,还穿不出那条白裙的韵味,我会在星期天,偷偷穿上它,让裙摆飘起来,站在镜子前,也有与年龄不相称的松垮滑稽。有些失落,但似乎那时有种声音在对我说,快快长大。仿佛看见自己穿着白裙走在风中窈窕的模样,那种盼望至今难以忘记。

    后来,家里翻新,那条棉布白裙,竟不知所踪。我责怪妈妈,粗线条的她又怎知,对美的事物的期待,对美好不再的感伤。那条白裙,于我来说,是我对美最初清晰的认识,它似乎已无声地告诉过我,让自己变得更美好,才配得上美的事物。那些美的事物在时光深处,总会见证着你的成长。

    因此种种,对美的事物,总怀有一种敬畏,是不可轻易触碰的。遇见喜欢的衣服,用目光去抚摸它柔软的质地,衣服上的花样,印在我的脑子里,或用彩铅将它的模样画下来,勾勒的每一笔,都让我投注于一种平静而淡定的情愫,整个过程,似乎,已忘却了花草本来的外相,而更趋近于它内在的品质与美好。

    喜欢花草,喜欢衣服,喜欢水彩画,喜欢旅行……似乎每一种喜欢,都是那么浅浅淡淡的。沉醉于一种花草被自然润泽的颜色,沉醉于一首歌的音符里,喜欢一件漂亮的衣服给人带来的喜悦感,喜欢那水彩画上浓浓淡淡相渐染的透明的美感,也喜欢旅行带给人内心的沉淀和宁静。

    每一种喜欢都浅尝辄止,总是一知半解,觉得与它们那么贴近又那么遥远,未曾真正的触摸让人生出一种隐痛,莫非是自己的喜欢太过肤浅吗?而每每在发呆时生出天马行空的幻想,在青藤长廊下静坐一个午后,读一本书的愉悦,在读到一首诗的悸动……突然明白喜欢的事物似乎赐予人一种向上的力量,由心生发出的对生活的向往,也深深地征服了我。生生不息。它来时,我便欢喜感受;它暂时藏在我视线之外,也不觉失去,我知道它一直在。

    世间事物大抵如此。

    三毛收藏了很多生活中的小物,她在《我的宝贝》里说过,生命真正的印记并不可能只在一件物品上,那些刻进我思想、行为、气质和谈吐中的过去,就成了我生命中的印记。

    如此想来,喜欢的事物,并不一定成为你的手中囊物,为你添香留影,让它成为你的附庸,撩拨你的风雅。

    对喜欢的事物,无论是接近它还是远观它,最重要的是拥有与事物本身相同的气质。喜欢的事物,可以是正在繁盛地生长着的花草,也可以是赋予在另一种事物上的物象,也更是无形、无味、无以名状的情愫、气质,如空气一般,常伴在灵魂左右,而你所喜欢事物的气质也就在一次次的若即若离中,真正养成。

    譬如,写作,最开始不太擅长写故事,每次完成一篇文章后,再拿出来读,会产生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怆然,这种无力感,让人厌恶那个不够好的自己。这也督促自己去阅读,多写,多看,去体味庸常生活里的情愫,慢慢地,写作成了习惯的生活方式,不能分离的生活本身。

    后来,写出的文章能打动自己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离贫乏的自己渐行渐远。真正这些喜欢的生活方式,总不是安身立命的本领,从来不需要为自己附加上情感之外的东西,比如名利,比如声望。所以喜欢不是谋生,只为谋爱,不为讨好生活,只为讨好自己的心。那些美而无用的事物,它带给我美的享受与气质的熏染,已足以让人倾情相对。

    生活中要有一颗艺术般的心,去欣赏喜欢的一切,纯粹的,愉悦的,诗意的。在素朴的喜欢里,看日子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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