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2018-08-30

2018-08-30

作者: 夜谈_大猪蹄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8-30 12:41 被阅读7次

    一个手持利刃在公路上企图抢劫我的钱包的人,当时说不定我的口袋里的钱还不到十二个便士,可我可以合法地把他杀死。理由是,前者运用强力威胁我的生命,我不能有时间诉诸法律来加以保障。法律不能起死回生。可一旦生命结束,就来不及再诉诸法律了”。—— 约翰·洛克 《政府论》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2018-08-30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hvrw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