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地点未知。
他不无兴奋地对着我说,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我满头大汗地点头,因为没力气再说话了。我背着行囊,里边有各种各样吃饭要用的家什,睡觉用的睡袋,换洗的衣服,看脸的镜子——他说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形象。可我的形象呢!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我投来可怜我的眼神,以为我们是逃难的。他们问,你们从哪来的呀,要到哪里去啊?他一脸嫌弃,侧脸继续赶路。我负责向他们赔笑,低声对他们说,这个人是神经病!他们不无诧异,那你怎么还跟着他?我想不出什么好借口,若说怕他打我,难免会让大家笑话,而我可是笑话别人长大的。我嘿嘿一笑,他硬说我有病。旁边的一位青年哂笑,我看八成怕他打你吧。众人哄笑,我满脸涨红,刚要辩解。他扭过头说,快走,闯荡江湖呢。众人笑的更欢了。
他告诫我说,永远不要想去辩解什么,都是徒劳的。我为此要进行辩解:你不说,别人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就会加重误会。过了一会儿,他说,你真蠢。
之后,我们遇见一条流浪狗,它瞎了一只眼,走路一瘸一拐的,全身散发飞舞的苍蝇。他咯咯地笑,我问他为啥要笑?
他说,闯荡江湖混成这样,真丢狗脸!
我不服,那该混成什么样?
他自豪地说,起码要人模狗样,这样才不枉此生。说完,他看看自己,又转过头看呆坐在路旁的我。
我……
就这样,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我在他的世界里充当奴隶,完全是任劳任怨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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