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去杏林小院送酒,下着毛毛雨,回来时,邻居家的那条狗——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夹尾巴,名字来历简单粗暴,因为它总夹着尾巴做狗。没有一次尾巴是竖起来的,或许竖起来过,但我没有看到过,它见到我尾巴就夹起来了。我没见过它尾巴翘得高高的自信的样子。
今夜夹尾巴又守在酒坊门口,趴在地上。它远远听到我的脚步声,我距大门口大约5米,它立马站起来,夹着尾巴,竖着耳朵,四腿绷得直直的,屁股撅得高高的,尽量站得有姿态。我看它的样子有点儿像我们上古典舞课时,舞蹈老师训练我们把杆的样子:
双腿夹紧,绷直,臀部上提,肩膀往下沉,头顶向上拔,下巴向下,脖子拉长,立起来……坚持住,1,2,3,4,……10,很好。
见鬼,我怎么会联想到古典舞的基本功训练呢?我又不夹着尾巴做狗。
夹尾巴就那么站在门口,毛毛雨落在狗毛上,缀着一层水珠子,眼神卑怯,有些畏势。它不看我,也没走。通常,它会看我脸色决定要不要迈开步子走开。如果我走得急速,步子铿锵有力,嘴里还哼哼唧唧,偶尔还会啐一嘴:“死狗!”它会一边瞄我一边缓缓走开,也不走远,一步一回头瞟我,与我保持三米远的距离。我要是从外面慢悠悠的走回来,嘴里没有骂骂咧咧,它就趴着,不起来,也不走开。
我一直不喜欢这条狗,因为它不漂亮,腿瘸了,身体发抖,走路四肢高低不平,屁股还总流血,一年四季夹着尾巴。有些不符合酒坊气质。但它又特别喜欢来酒坊,遇见它的人多了,也总问我:“这是酒坊的狗吗?”
我赶紧否认:“不是。不是。隔壁家的。”
我不会养一条没颜值的狗。它到底是谁家的,我至今没有搞清楚。我没看到它在哪家待过,或有哪家喂过它饭,自从我来到这儿,它总能在酒坊蹭到饭。
前年秋天,我刚来这里做酒坊的时候,它还有几个同伴,都比它麻溜一些,毛色也更顺滑。它们常在一起厮混,我常看到它们。那时候酒坊还在改造装修,院里到处挖开了,坑坑洼洼,有些凌乱。我为了装修节约时间,方便做事,也住在院里。夹尾巴和麻溜子们(就是更麻溜的那几条狗的名字,我取的)在我房间外的廊檐下盘踞,白天会出去走骚,有时在酒坊打尖,晚上睡在墙根边。
夹尾巴和麻溜子们整天无所事事,到处乱窜,有吃有喝,我十分羡慕。刷墙的时候,我和眼儿说:“真的累得像条狗,可土狗都比我们轻松。”
我甚至,还不如一条土狗。比起夹尾巴和麻溜子们,我差远了。我没法到处走骚,也没法养尊处优,无所事事。我正在创业,还在打基脚,每天一睁眼有几十个问题等着我解决。这份“业”到底何时能赚到一分钱,我心里没底。但夹尾巴和麻溜子们不需要想这些破问题,它们只需要一个屋檐,便能安然入睡。偶尔,还会在半夜里发出几声狗吠,吵得我更加睡不着觉,我只能接着思考白天那些伤神的破问题。
酒坊装修完之后,修了院墙和大门,夹尾巴和麻溜子们就不来了,墙里墙外已是两个世界。
去年春天,夹尾巴和麻溜子们不见了。我只是在春日的黄昏打了一个盹,它们没有经过大门口。一日,两日,三日,最终它们都没再回来。
在一个初夏的清晨,我在扫蜘蛛网,很突然,夹尾巴从大门口经过,我看到了它,它还朝里张望。我们四目相对,它夹着尾巴,身体抖动的看着我,一副惨兮兮的模样。
我又瞥了它一眼,有些恍惚。刚才我说了“四目相对”,是修辞。我不可能正眼看它,还和它对视。这不可能。我明明不喜欢它,但看到它又出现了,不知是悲是喜,只是内心踏实了一些。
那段时间它去了哪里,经历过什么,不晓得。麻溜子们又去了哪里,不晓得。为什么只有夹尾巴回来了,麻溜子们没回来,更加不晓得。夹尾巴再次出现时,它没有胖一点也没有瘦一点,还是垂头丧气,只是一如既往的丑。
自那以后,它经常独来独往,没有伙伴了。去年三月,我买了一辆新车,夹尾巴常睡在我的车盘底下。天气好的时候,它会到处睡着晒太阳,睡在遇龙桥上,睡在机耕道上,睡在路中间,有车经过时,它会起身走到旁边。
自从我瞥了夹尾巴一眼之后,它的胆子大起来,会到酒坊院子里来了,偶尔也会睡在酒坊的走廊下,大多时间趴在大门口,或玉兰树下。
我不知道它怎么生活,但它没有饿死。李师傅在酒坊的时候,会留着各种骨头,用一个小碗装好放在大门口玉兰树下,夹尾巴会去吃。
去年冬天最冷的那些天——下雪和下冻雨的日子,夹尾巴破天荒的在酒坊留宿了,它自己找了一块地,在酒坊的柴房,睡在我们放在柴房的海绵上。
我想它是真的冷,也真的没有地方去了吧。
其他的日日夜夜,酒坊大门一关,我不知道它在哪里睡觉。
它不像流浪狗,但它更不像一条家养的狗。或许从一开始,它是有主人的。可能因为它瘸,不好看,夹着尾巴,又善眯眯的,不能看家护院,不被主人看得起,就没有管它了。它在村子里瞎晃悠,吃百家饭。
有次,李师傅从桂林回来,他告诉我夹尾巴为什么会成为夹尾巴。李师傅说,夹尾巴是一只老狗,年轻的时候,被偷狗人用麻药麻过,但它逃脱了,没被抓到,药性不强,虽然没死却留下终生残疾。
我又问:“那它屁股经年流血,身体不受控制的抖动,也是因为被麻药麻过吗?”
李师傅只说:“可能吧。”
我继续追问:“你怎么知道这些的呢?”
李师傅说:“那家(隔壁)嬢嬢告诉我的。”
我从小在乡村长大,看过不少常年生活在乡间的土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消失,这是它们的宿命。消失的原因,无非几种:被主人卖掉;被打狗的人麻走;被主人宰割当成盘中餐。我乡是有吃狗肉习惯的。稍微好一点的结局,年龄大了或身体经不起折腾了,土狗们会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结束自己的一生。
那时候还不明白,一条失去主人庇护的土狗,会不会每天都在盘算还能活几天?
关于生存,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这样伤神的破问题,它们也是需要考虑的吧?
我撑伞站在大门口,又看了一眼夹尾巴,它此刻站得如此有姿态,突然地撞击了一下我的内心。除了心生敬佩还能是什么了?佩服它的生命力顽强,佩服它能躲过一劫又一劫。
回想起来,夹尾巴是一条非常会察言观色的狗,懂分寸,与我的距离不远不近,不会轻易到院子里来。虽然有李师傅的照拂,也只敢在大门口逡巡。众所周知,我怕狗,怕得要死。怕到远处站着一只泰迪,我也能撒腿跑,还要哇哇大叫的程度。所以,夹尾巴的难能可贵就在此处,它不会让我为难,是一条能在艰难环境下尽量让自己活下去,活得有尊严的狗。
虽然夹尾巴的尾巴还是夹着,但显然看起来没那么丑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