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存在七个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应对扩展开发,而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3,里氏代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对象的地方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4,依赖倒转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以来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5,接口隔离原则: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适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6,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7,迪米特法则: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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