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是最简单的事,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但坚持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坚持了87天,从英国最南端走到最北端,用两只脚,一个信念征服了这段路上的土地。
在最初听朋友说起他的故事时,我很佩服他,觉得他好伟大。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没有带手机,没有带随身换洗的衣物,也没有穿舒适的鞋,就这样决定从他住的地方〈最南端〉去最北端看一个他二十多年不见的朋友。
我决定要自己去看看他的故事,就去图书馆找到了这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就像故事里哈罗德说的那句话,原来只要你自己知道想要什么,就会随手拈来。去图书馆,很轻松地就看到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更了解他是如何走这么远的,就一直看。
一开始以为他很伟大,后来看他在路上一边回忆,一边走。原来他曾经是一个什么都会搞砸,不会表达对朋友的感情,还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妻子感情也不好的普通人。
起初,他也没想过走路去贝里克郡,是奎妮的一封信,让他改变了一层不变的生活。开始了一个人的旅程。
他一个人本来是想去寄信的,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他还是没寄出那封信,或许是那一封信表达不了他对奎妮的感情。奎妮是他的唯一一个朋友吧,这个二十多年不见的朋友。
他最初想走去贝里克郡是为了看看奎妮,是加油站女孩的一个善意的谎言,给了他一个坚持下去的信念。只要他走下去,就一定能救奎妮。
他一直在坚持,为了这个信念。在这一路上,他想起了年轻时候的生活,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戴维,想起了他的母亲,还有莫琳。想起了他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他这一路,遇到了很多人,看到了很多东西,只有在路上才能看到的东西,也遇到了真正的自己。他也没想过自己其实是这样的,他也是一个想当父母的好孩子,他也是很渴望母爱的小男孩,他也曾经试着去当一个好父亲,和戴维好好相处。
在路上,他不断地把自己的故事分享给别人,也一路倾听着别人的故事,加油站的女孩,骑自行的女人,徒步爱好者,著名演员,在等男朋友的玛蒂娜。在路上,他慢慢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试着不去在乎他人的想法,他试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当他遇到跟随他的维尔夫时,他为了弥补戴维,对维尔夫特别好,他这一路上,有过害怕 有过恐惧,但最后他都用爱心去对待。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走路去看自己的朋友仅仅只是因为一个简单的信念,只要他一直走,他的朋友就一定能活下去。
他这一路往北的朝圣,实现了他的一个小信念,也懂得了很多东西,也救赎了他的妻子莫琳,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尽管最后奎妮还是去世了,带着满足,眼含笑意的去了另一个只属于她的天堂。
他最后才知道,只有放下过去,才能认真的生活,他和莫琳一直都活着过去的阴影中,是这一段旅程,让他们都走出那些年的阴影,去寻找新的,简单的生活。
一个人的朝圣,以信念开始,用两只脚结束。
走在路上,找到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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