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 摸摸头

作者: 旧迢迢 | 来源:发表于2018-01-30 15:59 被阅读0次
    乖 摸摸头

    看完这本书,想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交友需带三分侠气”,大冰就是这样一个人吧,一个内心柔软的东北粗犷汉子。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对此,我深信不疑。

    很喜欢黄健翔对此书的评价,“哪怕我们自己甘心安居金丝笼中,但是当我们看到那些自由的鸟儿在阳光下尽情起舞冲向蓝天时,也要为它们羽翼的光辉而欢呼。”

    书中描述的生活让我对大冰感到好奇,想看看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说话是什么样子,于是乎看了他在一席中的讲述,更多的可能不是心动,不是说放下书就要进行一场和他一样的背包旅行,每个人都有要追求的生活,或安逸或刺激,自己舒服就好。

    也许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可能就是一个下午,让我们在平行时空走了一遭大冰十几年的悲欢离合,体会着另一种人生,却也是真实存在的。

    回到人类最初,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钱了就沿途卖唱,想开酒吧就开,倒闭了大不了重头来过,磕磕碰碰难免,受伤了养好再出发。

    这种生活用《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羡慕大冰和他的兄弟们,一个个都是真性情,随心所欲,活得自在,一生能拥有一个知己已是幸运,何况有一帮呢。

    人生不会永远大起或大落,老兵身体上的缺失却在精神上得以弥补,每年一次尽情的放纵,在酒的世界里忘我,倾诉,与最好的兄弟,此生足以。

    一段段故事都那么传奇,不管是异父异母的兄弟情,还是天意注定的风月事,都让我想去感受一番,拥有一回,此生无憾。

    之前,每看完一部电视剧心里都会很难受,不想结束的这么快,渐渐的,很少有这种感觉了,可我发现,这种感情已经融入到书中了,不忍卒读,会通过一本书喜欢一个作者,喜欢他的生活,喜欢他书中人物的生活。

    上周老师的课,对美国心生向往,想去移民?听艾力宋昊南演讲,对英语迷之恋之?读大冰的书,想去丽江开客栈?

    看过越来越多不同人生,就越来越对自己当下的生活不满,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知行合一,如果真的做到知行合一,那也许你就是下一个大冰了。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张得开嘴时,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

    忽晴忽雨的江湖,祝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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