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是古老的国家,它的首都喀布尔是阿富汗最大的城市,喀布尔是一座有3500多年历史的名城,著名的东西方通商要道“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是连接中亚和南亚的贸易必经之路,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中心。“喀布尔”在信德语中是“贸易中枢”的意思。1773年杜兰尼王朝统一阿富汗后,喀布尔成为阿富汗首都。
故事的主角就是在这座城市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见证了这座城市的兴衰。
阿米尔是一个可爱而幸运的男孩,他出生在喀布尔一个富有的家庭,但是他没有见过自己的妈妈,因为他的妈妈在生下他时难产而死。
阿米尔的生活中有四位重要的人物,他的爸爸,爸爸的朋友拉辛汗,也爸爸的是生意伙伴。仆人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最后是阿里的儿子,哈桑,也是阿米尔最重要的伙伴。
哈桑的妈妈莎娜芭是个美人儿,生下哈桑后,不能接受哈桑是个兔唇,5天后就离开了他们,跟一群江湖艺人跑了。所以两个没有妈妈的孩子很自然的成了最好的朋友。
他们一起长大,喝过同一个奶妈的奶,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唯一的区别就是地位的不同。
阿米尔的爸爸是一位极有经商天份的人,是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还自己出资建了一座恤孤院。妈妈是索菲亚·阿卡拉米,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祖上是皇亲贵胄。
阿米尔的爸爸是阿米尔的偶像,也是个做事果断的人,眼睛的世界里只有黑和白,他教会阿米尔,偷盗是比饮酒更大的罪行。在阿米尔的眼睛里,爸爸几乎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爸爸的爱。
阿米尔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十一岁时已经能够背出迦亚谟、哈菲兹等数十篇诗歌,他喜欢母亲留下的书,但父亲希望儿子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去踢足球去打架。
可在球场上阿米尔却成了可笑的负担。阿米尔甚至害怕阿富汗人最热爱的运动,斗武竞赛,第一次看比赛就大哭着回到家。
他没有活成父亲希望的那样,不争不抢,喜欢看书,就像父亲的朋友拉辛汗说的,他不是父亲的图画册,也不是跟他一样的性格,也许还不能保护自己,父亲对他的质疑,让阿米尔十分厌恶自己。
阿米尔的父亲与哈桑的父亲阿里也是一起长大,阿里的父母死于一次交通事故,之后由阿米尔的爷爷收养,他们的童年一如阿米尔的童年,清澈的友谊,友好的玩伴。但是阿富汗是个等级分明的国家,出身让他们永远有着不同的高度。
虽然阿米尔和哈桑是两小无猜的玩伴,一起放风筝,一起捉昆虫,一起在树下读书。他们都喜欢《列王纪》这本书。但哈桑无法学习认字的。
阿米尔这时已经开始试着写作了,经商的爸爸很不理解,只有拉辛汗和哈桑支持他。
虽然爸爸对阿米尔很严厉,却对哈桑很慈爱,治好了他的兔唇,还记得他的生日,这让阿米尔心中产生了嫉妒心理,有时会故意耍弄哈桑,让他难堪。
时间到了1973年,阿富汗内部发动政变,君主制被推翻。政局的变化也正在改变着阿富汗人的心理,法西斯主义者蠢蠢欲动。战争的种子已经埋在了阿富汗的土地,时间一到,它就会破土而出。
冬日是阿米尔和哈桑最喜欢的季节,可以不用上学,整天呆在温暖的屋子里打牌,最有趣的是阿富汗最有名的斗风筝大赛,阿米尔是放风筝高手,哈桑是捡风筝高手,风筝掉在哪,他都可以预知到。
本来是最佳组合,可是却因为1975年的斗风筝大赛拆散了两个人的友谊。比赛的前一天,哈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被妖怪拉倒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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