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明星出轨”仿佛流行性感冒,隔三岔五就成为社会爆炸性新闻。也难怪,明星也罢,你我也好,都是俗世男女,“出轨”二字,能挑动所有人的神经。
不多说,今天微信,分享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出轨——这个古老但似乎永恒的话题。希望各位都能爱情美满,婚姻幸福。
作者:水木丁《爱自由,性自由,婚姻不自由》
前些日子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她突然问我如果结婚以后遇见了自己非常喜欢的人,只是相见恨晚,该怎么办?她之前有过一个一见钟情的对象,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但一直心中念念不忘,觉得颇有遗憾,而现男友并不是她第一眼看到就喜欢的人,是追求了她许久才答应的。
对这个问题,我当时无法作答。我拿这个问题问过另一个朋友,他说,没有更好的,现在的对象就是最好的,所以才有句话说,在正确的时间遇上正确的人。
在我听起来,这句话是有些凄凉和无奈的吧,我也一直想知道这句话的正确性。就个体而言,人生苦短,后面大有几十年可以过,自私一点找个爱的人过一辈子是件美好的事。
大部分的人都在二三十岁的年纪结婚,但这段时间,也许最适合的人并没有碰见,那岂不是很可惜吗?
昨天在酒馆,那个当初斩钉截铁回答问题的朋友却问大家,如果有男女朋友的话,又碰见一个更好、自己也很喜欢的人该怎么办?我猜他也开始怀疑当初自己的答案了。
当时,我们大多数人还是无法给出答案,也没有这些经历。有一个朋友说自己虽然很喜欢一个女生,是他非常喜欢的类型,却不是很熟,他感觉追求有风险,所以才不行动,而自己的女友就是待惯了感觉相处很自然。
在这个问题上,你能就恋爱阶段和婚姻阶段,又遇见相见恨晚的人,发表一下你的看法吗?
爱你的YY
YY:你好。
记得几年前看美剧《欲望都市》的时候,有几集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凯利和当时已婚的Mr. Big又走在了一起,凯利和她的女友们谈起此事,女友们非常一致且态度明确地表示不赞成她的做法,她自己也深怀愧疚。
很多年之后,凯利在一个饭馆偶然遇到了Mr. Big当年的妻子,他们在凯利那次事件之后就已离婚,而凯利自己也并没有跟那位先生走到一起,但是她还是鼓足勇气,走上去向那位前妻道歉。
当然了,那个姑娘并没有因此就原谅她,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不过令我吃惊的是,《欲望都市》的故事发生在全世界性观念最开放的纽约曼哈顿,故事里的四个女人又是这个城市性观念最开放的一群人,别说凯利自己在这六年的剧集里一夜情、换男朋友无法历数,她的好朋友们也是个个当仁不让,但她们对婚内出轨这件事却一致地表示不赞成。
事实上,在这整整六年里,故事中四位女主角的生活,不管是多么的自由奔放,作为第三者破坏了别人家庭的故事,却只有凯利这一次,而且她最后还是真心实意地愧疚认错。
这很有趣不是吗?在我们这里,第三者可以堂而皇之地高叫爱自由、性自由甚至建“小三网站”来抢夺别人老公,出轨的男人常常毫无愧疚和悔意,围观群众七嘴八舌、众说纷纭。
但是在我们认为性观念更开放的美国,公众对婚姻这件事的态度和价值观却是非常一致,也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你有爱和性的自由,但是婚内出轨绝对是错误的,是伤害他人的,有过错的一方,特别是公众人物、政府要职人员,更是必须要道歉,不仅要向配偶道歉,还要向公众道歉。
想这正好可以解释你心里的困惑,婚姻到底是什么?在我看来,婚姻是一种在感情基础上签订的契约,有爱,有性,但它最本质的属性还是契约。
爱自由,性自由,但是婚姻不自由。我想之所以连凯利这样洒脱的女人都要为自己曾经插足过他人的家庭而道歉,究其根本,是因为在一个相对成熟的契约社会,虽然爱和性的确是属于个人自由的,但是婚姻却是契约精神的体现,爱和性的纠葛往往是发生在两个人或是几个人之间小范围的事,契约精神却是整个社会最重要的价值观。
在一个契约社会里,人们处处需要它的保护,商人做生意,银行贷款,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老百姓和政府之间,小到日常琐事,大到国家大事,谁也受不了跟个不靠谱的人或者集体工作、合作、生活,成天以“这个是我的自由”“那个是我的自由”自行其是。
婚姻契约亦是这个契约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在这件事上,对错没有半点含糊。所以说,你和谁相爱、和谁做爱是你的自由,但是社会契约精神永远高于个人的情感。
人当然都有感情,有本能,人性上有善变的一面。契约社会对你进行的道德审判可能很少,但是在另一方面,法律上离婚的成本却是非常高的。
这个逻辑也很简单,你撕毁了合同,你道歉,你受罚,你赔偿,这也是契约精神非常重要的部分。不是不给你自由,而是自由有代价。
在这点上,有些人的价值观混乱得一塌糊涂,一句“真爱无罪”就成了理直气壮的借口,转移财产、拒不执行赔偿……实际上,这种臭无赖品质不仅仅体现在婚姻问题上,而且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体现。
在签订婚姻契约之前,我最尊重的是爱的自由和性的自由,在签订婚姻契约之后,我认为对婚姻契约的尊重应该大于对爱自由和性自由的追求,因为这是整个社会契约精神的一部分,它很重要,关系到更多人的更多利益。
如果个人的自由和合同的约束发生冲突和矛盾,在契约社会里相对也很简单,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一切按契约办事就是了。
如果你觉得你更看重爱和性的自由,那你就别结婚,没能力遵守合同的人,一定要去签合同,害人害己是早晚的事。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叫作《婚姻是过命的交情》,我觉得也许把它改为《好的婚姻是过命的交情》更加合适。
什么叫作“过命的交情”,就是地震了你被埋在地下,我用手也要把你挖出来;洪水来了,我不会一个人跑掉,死也会拉着你一起跑。
就算咱们不说得这么轰轰烈烈吧,换点平常的事来说,过命的交情就是你失业落魄的时候我养你,我颓废无助的时候你鼓励我,你生病时我照顾你,我流泪时你安慰我,不离不弃,心中始终相信对方不会丢下自己,紧要关头,你敢把命交在对方手里,这就是真正过命的交情。
有爱的人未必能有交情,很多爱过去了就过去了,不是每个爱过的人都一定能结婚。但是有交情的两个人却一定会有爱,交情是比男欢女爱更长久深厚的相濡以沫和相依为命。
我不喜欢把婚姻比作亲情,因为即便先天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也有冷热亲疏之分,而交情是两个独立的人彼此互相的选择。
所以,你的朋友说到习惯,不要轻视“习惯”这两个字,它并不比爱情来得更容易,那也是一种日积月累堆积出来的交情。好多情侣最后不能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没有交情。
从感情上讲,婚姻是交情;从道理上论,婚姻是契约精神。这是婚姻的双保险。两样都占的婚姻还未必走得长远,两样都不占的婚姻几乎注定是悲剧。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话,谈一次或浓或淡的恋爱很容易,但一份过命的交情和为这份交情所做出的承诺却不容易,有的夫妻越过日子交情越深厚,有的夫妻过着过着就把交情过没了。
你问我婚姻阶段碰到诱惑怎么办?我想这取决于每个人自己心里的那杆秤。这种事只能靠自己掂量清楚哪头轻、哪头沉,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别人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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