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去参加单位内的考试,他在犹豫是穿工作服去,还是穿便装去。我给的建议是穿便装去,因为工作服实在太丑了,像是个劳动服,不像工作服,更不符合领导的身份了。
他说:考试完还要开会,开会的时候大家都穿工装。这个工装很好呀,符合我们国企的身份。
我说:国企的身份就是“土”吗?看那颜色都是土色。随即站起来。
老公说:我觉得挺好的。
那还犹豫什么?直接选工装不就行了。
这里反映了老公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结构。
本我主张快乐原则。老公想穿便装,认为便装更帅一些,也更舒服一些,体现自己的私欲的一部分。
超我认为国企人员就应该代表国家形象,所有员工都穿一样朴素的工作服,不分高低。
自我将本我和超我整合,取超我舍本我,成功走向了社会化。
晚上我上课回来已经十点了,老公在卧室看手机,孩子在客厅看手机。我走的时候孩子在看手机,我回来时还在看,我不知道中间在干什么,也不愿猜测。老公为什么只顾自己玩,不管孩子呢?孩子玩一天手机他绝不会说一声该休息了。
本我方面:自己快乐就行,让孩子停止游戏对他来说有难度,他不愿挑战这个难度。
超我:孩子应该有趣味,玩游戏让他快乐,我妨碍别人快乐是不道德的。
自我:做出决定,让孩子玩游戏。
就这样,他对孩子的不良习惯似乎都无动于衷。
我反对孩子玩手机游戏,因为孩子年龄偏小,无法自我控制,大人需要协助孩子远离诱惑。如果是鸦片,大人还会无动于衷吗?手机游戏某种情况下堪比鸦片。
本我:我懒得管他,玩游戏也有很多好处,适当玩是可以的。
超我:发现电子竞技项目何其难,做父母得就要为孩子提供应有的指导和帮助,不能一味由着孩子。
自我:选择了超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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