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梦想》是《近距离看美国之三》的第十三篇。其主要内容是取消种族隔离,让黑人和白人在同一所大学接受教育。文章重点由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抵制联邦最高法院关于以“审慎的态度”结束种族隔离状态展开故事。其中密西西比州在抵制联邦法令的过程中出现了流血事件,而后来的亚拉巴马州虽然抵制的更激烈,范围更广,群众更多,但是在密西西比州流血事件的教训上,最终得以用谈判,僵持,和平的手段解决。从这个“梦”中,我读到了美国的法律、秩序、自由、民主、尊重。
首先,读到法律。在1955年,联邦最高法院针对所有南方的公立学校下达的结束种族隔离状态的法令,在当时所有的南方,仅有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以“审慎的态度”为借口,拖至60年代还没有实现种族合校!但是,这两个州最终还是在遵守联邦法律的基础上实现了种族合校。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我依然为美国法律的效力感到折服。中国自建国以来,就一直在努力朝法治社会的目标努力。新中国成立初期,《临时约法》具有宪法的作用,但法治未与民众联系起来;1954年,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后来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种冤假错案即为很好的证明;1979年之后中国陆续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但直至今天,法治离我们依旧很远。公民一方面没有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另一方面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说,他们不知道法律保护了他的权利!所以中国社会时常出现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既令人寒心又令人费解的事情,像李庄案、张氏叔侄案、农村各种愚昧无知的悲剧案。我得出的结论是关于法律:要有法律,普及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
其次,读到秩序、尊重。读《我也有一个梦》最令我感动的是联邦法院与亚拉巴马州在对峙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秩序。在两名黑人学生去学校注册的那天,亚拉巴马州的州长就在那间学校里,于双方紧张的矛盾中,居然有时间很有风度的对着世界各国的媒体发表他不当的却未被打扰的演讲,联邦政府与州长的争辩也是那么的文明,秩序!最后,接到总统命令的亨利·戈拉汉将军,在州长面前,那么悲痛又那么坚决的告诉他:“州长先生,我有一个令人痛心的责任,请您离开这儿。”双方回敬礼之后,州长离开,争端结束,黑人学生入学!我喜欢联邦法院允许州长做他自己的辩解,羡慕州长失败时依然得到绅士的尊重,尽管州长抵制黑人学生入学是错的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但是,他的错误得到了法院的理解,法院给予了他很多的时间去认清事实。在我们国家,可能没有这种秩序这种绅士风度,或者说是人情风度,因为国家给我的感觉就是:我或者放任你,或者打得你毫无反驳之力,总之,我不给你你想要的机会!这点,从国家惩治官员的系列行为可以看出。
最后,读到自由、民主。当第一个黑人学生申请入密西西比州立大学遭拒;当第二第三个黑人学生申请入亚拉巴马州立大学遭拒;当两个州的州长分别拒绝法院的法令;当马丁·路德·金在白宫门口举行他历史性的演讲;当肯尼迪总统遇刺后通过了他梦中的新的民权法案;我为黑人学生遭拒后有律师来为他们维权感到惊讶,因为中国有学校拒绝残疾、智力障碍、户口不在本地区的学生,而这些学生没有人来为他们维权,他们的父母只想着去讨好学校,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我可以的,我不必讨好,我有权利!所以才造成了一些教育问题。关于法院颁布的法令,地方政府不顾本地区实际一律照搬,或者是对于一些明显不适合本地区的法令,也不敢反对,我觉得,尽管中央的权力很强大,但地方也应该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展示地方的特色,没有中央的帮助,自己也要过好嘛!中国的东部,西部地区,都有大量的经济特区,这些特区享受了对于经济发展的法律上的特殊待遇,像少交一些税,之前中部没有经济特区,但是中部可以自己自发谋发展嘛,不然不会像现在,弱弱的夹在中间。失业、住房、教育、延迟退休、户口、男女不平等、选票、环境等等等等,我们这个社会,这么多问题需要被关注、被解决。可是还没有人在国务院前进行大型的为自己谋权利的演讲!我们缺乏维权的意识,几千年的奴性依然在我们的骨头里根深蒂固,我们总以为自己已经幸福了,可是真正幸福的人正在嘲笑我们!历来我们国家都重视经济的发展,各个主席提出的指导思想都是奔着发展经济去的!但实际情况是我们真的很需要实现宪法上我们生而就有的权利了,我的选票、我的参政权,我的发言权,我的知情权、、、、、、没有人告诉我我要怎样行使我的权利。去哪里行使,我觉得我是个公民,但实际上我可能只是个民!完善我们的民主权利吧,从实质上去完善!
民主是法律的民主,自由是秩序的自由! 美国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美国,但美国的法治却值得世界上每一个追求公平、正义、幸福、自由的国家的羡慕与学习!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愿以身作则,为了一个更好的中国,为了实现中国梦这个美梦,成为国家建设大军的一份子。相信自己的国家,未来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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