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舞蹈风暴》,说起来真的好评颇多,深受社会大众的喜爱,当然了,我也很喜欢这档综艺。
但是昨天,我看到一篇文章《北京现代舞团就湖南卫视《舞蹈风暴》参赛舞蹈《传承》及选手王韬瑞 涉嫌侵权律师函》,文章中展示了北京现代舞团发给节目组及舞者的律师函,同时也展示了舞蹈《传承》的舞蹈截图与北现《三更雨·愿》的舞蹈截图,从图片中明显可以看到舞者的着装、道具、舞蹈形态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节目中、微博上,舞者不断提及对传统文化的热爱,运用这些元素只是为了传承中国文化。我觉得运用中国传统元素进行艺术创作是一件很值得赞扬的事,运用同类元素也无可厚非,但我并不相信所有的细节都能够做到相似,这不是用一句“巧合”就能解释的,也不是可以用“传承”两字就可以掩盖窃取他人果实的事实。
如果一句“传承”就可以规避侵权,那么是不是都可以打着“传承”的旗帜,去偷盗别人的成果呢?这样真的不好。
请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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