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就很喜欢看书,没上学识字之前看小人书和连环画,上学识字之后就看各种类型的课外读物。小学二年级时已将一本《成语词典》翻得稀烂,可以说在当时,我语文方面的知识储备远超同班同学,以至于我不怎么用功,学习成绩在班上照样能够名列前茅,因此难免会有点自鸣得意,耍一些小聪明,结果也吃了不少亏。
记得那时候上语文课,每一课后面老师都会布置作业,用当课学到的新字组词或者造句。通常大家组词会直接挪用课文中的原词,造句也是仿写课文中的原句。而我总认为这样没有一点创造性,不屑于此,常常用自己的方式去做作业,一般都是可以的。但至少有两次,我的方式被老师判断错误,让我至今都耿耿于怀。
一次是组词,作业要求用“署”字组词,这是课文中学到的新字,里面是以“署名”这个词语出现的,因此全班三十个同学有二十九个都是直接组成“署名”,唯独作为班长的我却另辟蹊径,将从港产片中看到的“警署”二字借用过来组词,结果被语文老师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这就是卖弄学问的教训,真的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如果老老实实用课文中的词语保证万事大吉。
还有一次是用“制服”这个词语造句,课文中的“制服”是动词,比如说在与暴徒的搏斗中,武警战士制服了暴徒,将其绳之以法。而我又不想鹦鹉学舌人云亦云,那时虽然没有“制服诱惑”这一说,但我知道空姐和警察穿的服装就是制服,于是将“制服”作名词用,造句说警察叔叔身上的制服好漂亮,结果语文老师又给了我一个大红叉。
有时候知道的太多也并非好事,初中一年级时我就领教过了。某次在思想政治课堂上,政治老师照本宣科,给大家朗读课本里面的内容,当他读到陈毅元帅和他夫人张茜的故事时,字正腔圆地将张茜(qian)读成了张茜(xi),虽然这是一个多音字,但是元帅夫人的名字确实是张茜(qian),因为当时我刚好看过一部关于陈毅元帅和他夫人的电视剧,所以比较清楚,于是我就跟政治老师沟通说,应该读张茜(qian)。结果老师脸上挂不住了,恼羞成怒,说在他上课的时候不要插嘴,最后反而将我搞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成了课余同学们奚落的对象。
读书时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子,心智难免不成熟,学习方面会相互较劲,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有时在某些方面表现过了头,会引起其他同学的非议。特别是写作文方面,语文老师经常夸奖我,并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在课堂上念,有的同学心里不服,会阴阳怪气地酸上几段话。
有一次写作文时,按照大纲要求去记叙一件好人好事,于是我就写了一件见义勇为者不惧危险,擒获歹徒时被其用匕首刺伤的故事。里面虽然用到了“匕首”这个词语,但当时我们没有学过,都不会读,我也不会读。因为之前看过不少公安系统的内部刊物《警笛》,发现匕首似乎是歹徒的标配,于是写作时就用上了,受到了老师的表扬。结果有同学紧抓住这一点不放,说我自己都不会读,肯定是从哪里抄袭过来的文章,当时听了心里真的很生气,恨不得扁他一顿。后来我在《知音》杂志上读到了新加坡作家尤今的文章《另一种赞美》,心里一下子就释然了。尤今在儿时也有与我类似的遭遇,自己用心良苦写好的文章被别人误以为是抄袭,心里很难过。后来有一位长者开导他说,要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别人说你抄袭,证明他也承认那是一篇好文章,这是另一种赞美。多么独特的见解,多么智慧的语言!
学生时代还有两次与同学相持不下的争论,结果不欢而散。一次是聊天聊到成语,有个同学非常武断地说,成语都是四个字。我说也有三个字的成语,比如莫须有和破天荒。他偏要坚持己见,同我争的面红耳赤,结果谁也没有说服谁。还有一次,我说我们家乡是在长江以北,一个同学非得说在长江以南。让旁边另外一个同学仲裁,结果他也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无法提供支援。手头上又没有中国地图,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如今想到那些青葱岁月的往事,感觉十分可笑,原来的我是那么喜欢耍小聪明,现在看来,小聪明不如大智慧,欲为大树,莫与草争。网上常说,你永远也争不赢一个傻瓜。有时候知道自己知道,比对方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更加高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