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的18年人生中,我与狗有过两次“孽缘”。
第一次,是我小学的时候,那天中午放学回家,路边有人放了一个纸箱,箱子里有好几只奶狗。估计是哪家的母狗生的,但他们养不起,或许不像养那么多,所以就把它们遗弃在了这里。
路过的很多小朋友都注意到了那个纸箱,有人去逗小狗玩儿,也有人想抱回家养。我走进的时候已经被抱走了一两只。我扎进人堆,看那些小狗挤成一团,脑子里思索这抱养哪一只。
我想养一只,不是因为可怜它们,只是因为我想养。我想有一只自家的小狗陪我玩儿,陪我长大,我可以与它分享开心,分享悲伤,可以在害怕的时候将它带在身边,它会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会成为我的朋友,家人……
在疯狂的争抢中,我凭实力抢到了一只土黄色的小土狗。带着它远离人群来到回家的必经之路。我想让它自己跟我走回家,于是我把它放到地上,绞尽脑汁逗它,让它主动朝我走来,它真的跟上来了,尽管走得磕磕绊绊,甚至有时候还需要我抱着它跨过障碍
我兴高采烈地带着它回家,然后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母亲,但母亲似乎并不喜欢在家养小动物——她让我把它放回原处。母亲找了各种理由拒绝我养狗,我也找了千奇百怪的说辞反驳她。由于母亲在家是主导地位,我的反驳无效,求了她一个中午,无果。
纵有万般不舍,我也只能含泪带着小土狗离开。不过,我没有把它放回原处,我把它放在了半路。
当时我想,要去哪儿都随它吧,希望它能遇到一个好主人。但我怎么都没料到,小狗自己跑回去了,泪水猝不及防地在眼眶里打转,心想:看,它都认得回家的路了,母亲会心软的吧?
然而并没有,这次,母亲亲自把它送了出去,送到了很远的地方,远到它找不到回家的路。
小土狗,这次真的再见了,你一定要好好的哦。
第二次,是前几天我去成都考试,空闲之时哥哥带我同去逛“宠物乐园”。
在形形色色的猫猫狗狗中,我第一眼便看见了玻璃箱里那只趴在垫子上的小边牧,一副懒懒的、不太想理人的样子。我走过去,将手掌放在玻璃上,意料之外,它竟然探头来蹭我的手掌。
但隔了一层玻璃,它蹭不到。
它偏头使劲地蹭着玻璃,想尽办法蹭到我的手掌。由于蹭不到,只能急得“嗷嗷”叫,甚至开始啃玻璃。
我看着好笑又心疼,我也希望它蹭到,蹭到会怎样呢?手心里应该是暖暖的,软软的吧。
最后它还是败给了玻璃,有些恹恹的趴在垫子上,用眼睛看着我。那眼神无处不在告诉我两个字——委屈
那一刻,我好想带它回家。
但是不可以,母亲不让我养小动物,各种原因。
离开宠物乐园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它,它好像也在看我,是不舍吧……
在万千狗中,我第一眼看见了它,在万千人中,它第一眼看见了我。这或许是场美丽的邂逅,但是没有以后。
所以,有缘再见啦,小边牧。
以上两次是我以往人生中关于狗的两大遗憾。
小时候特喜欢狗,觉得它们毛茸茸的很可爱,看到狗就想上手撸两把,只是后来“东窗事发”,我对狗的喜欢里多了恐惧。
是我五年级的时候,那会儿刚住进姨娘家不久。
姨娘家养了一条中型犬,纯白色的,姨父给取名叫“白狼”,我习惯叫“大白”。
当时刚吃过晚饭,要喂狗,我想着促进一下我和大白的感情,于是主动请缨去喂狗。
我端着饭盒走到狗旁边找狗碗,没找着,我又回头喊姨娘来帮忙找找。姨娘找的时候我在一旁等着。等着等着我就感觉什么碰了我的腿一下,一低头,那可把我吓得不轻——小白张着一张“血盆大口”对着我的腿就咬了下来。锋利的獠牙在灯光下闪着寒光,我一时忘了呼吸,直到大腿上的皮肤传来一阵刺痛,我才回过神尖叫着跑开了。
从此之后,不论是大狗小狗,家狗野狗,但凡我见着了,都得绕路走。要是遇到那种会对着你吠,还会追着你跑的,我当场就能表演一个女高音,指不定能破吉尼斯世界纪录呢。
七八年过去了,腿上的疤现在都还在,这大概就是导致我怕狗的直接原因。
我从小就喜欢狗,尽管后来又怕又喜欢,但我想在未来我还是会养一只狗,什么品种不重要,我会给它取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给它买零食,买玩具,带它去旅行,会陪它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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