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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作者: 遇见的延长线 | 来源:发表于2021-05-17 13:33 被阅读0次

    1、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类、模块或函数)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方案:当软件需要升级、维护的时候,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对旧代码的修改来实现。

     1. 通过接口或抽象类约束扩展,对扩展进行边界限定;
     2. 参数类型、引用对象尽量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而不是实现类;
     3. 抽象层尽量保持稳定,一旦确定就不允许修改;
     4. 将相同的变化封装在一个接口或抽象类中;
     5. 将不同的变化封装到不同的接口或抽象类中。
    

    2、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还是一个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的意思,从这儿我们看出,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一个软件的设计思想,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为了升级和维护方便。所以上文中多次出现: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为什么叫最少知道原则,就是说: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6、单一职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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