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你时,你我都是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不,我是黄毛丫头。没错,我们小学三年级就相识了,你在我的隔壁班。那时,你活泼好动成绩还出色,和我这个也同样咋咋唬唬经常出没于你们班的同学自然就认识了。印象中90年前后的人小学时的学校是古老陈旧的,甚至连一块像样的水泥地都没有,我们就在那片杂草丛生的校园里度过了三年,不,你是两年半,依稀记得你五年级下学期便搬到了镇上读书。忘了说,那时我在乡村小学读的书。
和你同校的两年半里,我没有太多关于你的记忆。唯一一次印象深刻的便是我在学校对面的马路上正在卖油桃的老奶奶那里买了好大一兜油桃,你和另外一个你的玩伴看了之后疯抢了一番。我没生气,可能只是觉得荒唐便大叫了一声。其余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
你去镇上读书后不久,我们的乡村小学便倒闭了,于是我们集体也无奈要到镇上读书。我们班和你之前在的隔壁班合并了,造化弄人,因为你提早半学期到镇上所以我们又是隔壁班。镇离我们很远,骑车大概要一个多小时,于是你我都选择了住宿,几乎天天见面。到镇上读书就是不一样,学校矗立着高耸的建筑,白桦树遍布整个校园,还有各个名人的名言警句遍插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让我们这些井底之蛙总算长了见识。那一年,你我没再有交集,虽然我们无数次的碰面,小卖部、操场、教室门前……因为要升初中,你我都把重心放在了学习上,你学习很棒,我在我们班也名列前茅。
后来升初中时,你我再次分道扬镳,我们被分到了等级不同的初中,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当时小有名气的中学,而我名落孙山依然留在镇上。
再后来,你我重逢时已经相隔十年,你我已然是一名大学生。你不再是胖乎乎的调皮鬼,我也不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黄毛丫头。令人诧异的是,你我好似昨天才分离的友人,见面无话不谈、口无遮拦。这十年我不知道你在哪里在干什么,除了后来得知你高中就读于市重点。说到这其实我是很自卑的,因为我高考再一次失利上了一所普通高中,我极其害怕你问我高中时就读的学校怕你问我中考成绩。
上天在这次久别重逢后便再也没有让我们失去联系,可能是互联网普及的原因吧,亦或是通信设备的发达,我们留了号码和qq。这一留,便给足了你我叙旧的机会。记得我去秦皇岛写生时跟你通了很长一段电话,我们谈笑风生共同回忆起陌生的小时候,把小时候对互相的印象往死里黑,回忆那些小到尘埃里的往事。后来,我们每一次寒暑假都会找机会相聚。久而久之,你我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
在我为数不多的朋友里,我觉得你应该算是一个吧。你很幽默风趣,和你聊天我从不避讳,该说脏话说脏话,该撒泼撒泼。于是我每次有新鲜事或者好玩的事情都爱跟你分享,然后你又总是语出惊人,逗的我笑得前仰后合。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你是个名副其实的段子手,对,我封的。每次只要见到你,你不说话就静静杵在那我都能笑个半天,你自带的喜感让我招架不住。
总之,感谢你那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同样,也要感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前段时间我心血来潮开始往写作方面发展,或者说只是单纯的写写心情。于是我申请了个人公众号,呕心沥血地写了篇略带情感色彩的文章。很诧异,这篇文章反响不错,许多人称赞我写的很好。当然,你也不例外,虽然你是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被迫看了我的文章。你说我很有文采,我很适合写文章。你无法想象这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是多大的鼓励,我又笑了半天……
普希金说:不论是多情的诗顺,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情。希望我们的友情可以长久,也希望我们不要被现实捆绑,毕竟我如此珍惜这段友谊。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十年之中,你我相见的日子微乎其微,但我依旧心存怀念。十年之后,时间见证了友谊。
最后,衷心祝愿你过得幸福。
文/张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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