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入驻了简村后,我的日记本就只剩下记录大姨妈来访日期和乱笔涂鸦的功能了,后来网购了漂亮的本子,旧的日记本就干脆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了。
某天从柜底把它翻出来,外面的皮套长了一层白色的霉菌,如果再任由它在柜底呆下去,过一段时间,估计它会给我长出一堆蘑菇来。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渣,于是拿抹布把日记本擦干净,放到阳光下晒了一下午,晚上捧着暖暖的本子,嗅着里面惨不忍睹的字迹散发出来的淡淡圆珠笔的水果香味,还混合了阳光的味道,有一种赎罪后终于可以不必再纠结的安心感,仿佛自己是良心发现悬崖勒马的陈世美。
人这种生物,不管表面上看上去多么的深情不悔,内里总有不为人知的贪新厌旧的一面,因为对四周的人和事没造成大的伤害,所以如果情况不严重,一般没有多少人会去重视。
有了新欢,忘了旧爱,是很渣的贪新厌旧;买了新衣物,扔了旧衣物,是很常见的贪新厌旧;断舍离,也算是一种贪新厌旧;某种程度上,遗忘也是。
要想不被人厌烦,就得时刻保持新鲜感,有趣感和距离感,有时候维持两个人关系的仅仅只是一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
用在写文上亦然,你不能每天都是写同一件别人写烂了的事,应该写出新意才能留得住同样喜新厌旧,口味变化多端的读者。
你可以文笔一般,但必须带点幽默感,和属于自己独有的语言特点,让人一眼就能从万文之中分辨出你来。
你可以不用天天更文,但却不能长时间不更文,更文时间一长,会掉粉掉得你怀疑人生。距离有时不仅能长生美,还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分离。
你可以胡说八道,但却不能每天的文都是如此风格,总得输出一些有用的价值观和知识点,才能留得住读者。
说真的,在简村日更了200天,我也有点厌了,最近发现公众号比简村有意思多了,于是我把专注力放在开通后一直懒得打理的公众号上。
大概,这也是一种贪新厌旧吧!老毛病了,希望有这个毛病的人不只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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