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枚会计,自然免不了和银行各项票据打交道,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银行那些票据~
银行票据主要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支票
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绝对记载事项
01.表明“支票”的字样
0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03.确定的金额
04.付款人名称
05.出票日期
06.出票人签章
特征
票据金额必须是确定的金额,如果记载金额不确定,票据无效
支票上的收款人和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金额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一般用于单位支取现金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支票无效,签章为单位在银行预留的财务章、法人章
支票见票即付,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不行使即消亡
开出支票分录
现金支票相当于提现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转账支票相当于付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出票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所以我们通常用的都是银行本票
绝对记载事项
01.表明“本票”的字样
0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03.确定的金额
04.收款人名称
05.出票日期
06.出票人签章
特征
根据出票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所以我们通常用的都是银行本票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票据金额必须确定,不确定的金额票据无效
本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授权补记
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见票即付,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内有效
开出银行汇票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外埠存款和存出投资款)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付款时间又分为即期商业汇票和远期商业汇票;根据付款日期不同分为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绝对记载事项
01.表明“汇票”字样
0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03.确定金额
04.付款人名称
05.收款人名称
06.出票日期
07.出票人签章
特征
汇票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金额的,汇票无效
未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的不影响汇票本身效力
未记载付款日期为见票即付,未记载付款地以“付款人”营业场所、居住地为付款地,未记载出票地以“出票人”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即期承兑汇票为见票即付,远期承兑汇票涉及承兑,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时效期限是2年
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外埠存款和存出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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